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农业部、水利部联合下发通知,新增省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县12个。截至目前,我省十堰市、恩施州,以及宜昌的6个县(市)、咸宁的4个县(市)、襄阳的3个县(市)共计27个县(市)被国家列为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县实施项目建设。今年国家共下达省2012年石漠化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62亿元,共计治理岩溶面积836平方公里,其中包括实施封山育林26265公顷,人工造林3486公顷,草地建设2295公顷,棚圈建设36564平方米,坡改梯建设222公顷以及其它配套小型水利水保工程。
湖北省是西南岩溶8省(区、市)之一,全省有53个县(市、区)列入了国家石漠化综合治理规划,石漠化土地总面积1.13万平方公里,自2008年国务院批复《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规划大纲》后,省有5个县列入国家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范围实施项目建设,按照国家要求,我处会同省林业厅、农业厅、水利厅等相关部门,严格把关项目建设方案,精心指导试点县项目建设,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和教训,积极向国家发改委汇报项目进展,经积极争取,今年,我省列入国家石漠化综合治理的县(市、区)已增加至27个,5年来累计共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3.8亿元。通过综合措施的实施,各项目县岩溶区林草植被覆盖率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恶化的态势逐步得以转变,土地利用结构和农业生产结构不断优化,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以改善,农民收入稳步增加,农村经济正向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发展。
目前,湖北省27个石漠化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县初步设计经省发改委批复,已全面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