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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公布

发布日期:2012-10-29    浏览次数: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2012年 第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已经2012年农业部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1996年1月22日发布,1997年12月25日、2004年7月1日、2010年11月26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农渔发[1996]2号)同时废止。

  部长:韩长赋

  2012年10月22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2年第8号部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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