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财政局,广西证监局,区直有关厅局,区直大中型企业,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上市公司: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提高财务报表列报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财政部拟对《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进行修订。现将(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会计人员和专家征求意见,并于2012年12月7日前将意见反馈至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联系人:张文娟,联系电话:0771-5331595,传真:0771-5318020,电子邮件:gxzckjs@126.com,地址:南宁市桃源路69号财政大厦会计管理处,邮编:530021。
附件:1.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征求意见稿)
2.《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相关文件下载: | 2012-11-7(正文)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1.doc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