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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拍卖行业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30    浏览次数:2

【发布单位】商务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商办流通函[2012]1114号
【发布日期】2012-10-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拍卖行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拍卖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1]480号),促进拍卖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我部定于2012年11月8日至9日在广州市召开全国拍卖行业工作会议,姜增伟副部长将出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总结交流各地在加强拍卖行业管理工作、促进行业发展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研究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工作的措施,明确行业管理工作目标和要求,部署下一步工作。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11月8-9日(7日报到),会期1天半。
  地点:广东大厦(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9号, 020-83339933)

  三、参会人员

  国务院相关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和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商务部邀请的地方拍卖行业协会、相关新闻媒体代表、企业代表等。

  四、费用及其他事宜

  (一)费用。参会人员食宿费由会议承担,交通费自理。
  (二)报名。请于11月2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分别报广东省经信委和我部流通发展司。
  (三)联系方式。

  广东省经信委: 陈康万、余耀坤
    电话:020-83133368、83133485、18666092182
    传真:020-83133349
    电子邮箱:shaomao@gdei.gov.cn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童超、周轶
    电话:010-85093795、85093787、13718065495
    传真:010-85093795
    电子邮箱:Lthangye@mofcom.gov.cn

  附件:1.参会人员报名回执
      2.会议议程


                                        商务部办公厅
                                       201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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