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商务厅关于请报送酒类流通统计监测年度报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21    浏览次数:2

  皖商运函〔2012〕79号

各市商务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

  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统计监测系统的数据报送最新要求,我厅需要在12月底之前完成2011年度全省酒类行业管理情况报表和行业统计情况报表两张年度报表(有些数据请咨询市统计局),并纳入考核。为做好我厅酒类统计监测的数据报送工作,请各市、县商务局认真填写附件所列的两张报表,并于 12月25日之前将本市(县)的2011年度的两张报表,以电子邮件形式报我厅。(市场运行处李磊,电话:0551-3540067;电邮:LLOFFICE@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 **市(县)2011年度酒类管理情况报表

  2.**市(县)2011年度酒类行业情况报表

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

2012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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