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委,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农委:
近日央视曝光了有肉鸡养殖场违法、违规使用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等情况,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进一步规范肉禽养殖环节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行为,强化执法监管,确保肉禽及其产品质量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对大中型肉禽规模养殖场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有无违禁药品及其他非法物质。通过实地检查原料仓库、饲料加工车间、兽医诊疗室和饲养棚舍以及采购台帐等,重点检查养殖场是否存有违禁药品及其他非法物质。一经发现有包括禁用药物(农业部公告第193号《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部第560号公告中已废止的金刚烷胺等抗病毒类药物、人用药品、原料药及无证无号的非法兽药和饲料产品等,应立即予以没收处理。
2、兽药及饲料是否规范使用。通过检查饲养日志、诊疗与用药记录、实地察看、向饲养人员询问了解,对照农业部公告第168号《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重点检查肉禽养殖场是否按要求建立兽药及饲料规范使用制度及完整的使用记录;是否遵守休药期规定,并填写休药期记录;在饲料加工和饲喂过程中有无非法添加等情况。一经发现有不规范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并逐条提出整改意见,交由养殖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逾期不改,停止有关项目申报和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并从严处理。
二、检查形式
畜牧兽医行政管理、动物卫生监督和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单位的人员,组成若干个2人以上的专项检查组,采取拉网式突击行动、明查暗访、跟踪追查等多种方式,对大中型规模肉禽场进行全面检查,做到检查企业不遗漏,检查内容不缺项,检查记录条目化,整改追踪不放过。
三、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专项检查活动。检查结束后,请各市统一汇总辖区内检查情况,填写汇总表,于12月31前报送我委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人:孙长华、平星,传真025-86263350。
附件:肉禽养殖环节投入品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结果汇总表
苏农办牧.doc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