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批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21    浏览次数:5

长沙、湘潭、邵阳市发展改革委,湘潭大学、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化工研究院: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批复》(发改高技[2012]3098号)文件精神,湘潭大学特种功能薄膜材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湖南雪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瓜类育种及栽培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抗癌药物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湖南师范大学石化新材料与资源精细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湖南化工研究院仿生农药工程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等5个产业创新平台命名为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或国家地方联合工作实验室。现将批复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主要任务是围绕区域特色和优势,开展产业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等研发,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升级,是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技术支撑力量。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属国家级创新平台,享受与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国家创新平台同等政策待遇。

  二、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在资金、土地、规划、人才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三、各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要按照《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建设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和国家批复文件精神,抓紧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尽快编制创新平台建设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应包括工艺技术、总图运输、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热能及动力工程、暖通工程、环境保护与劳动安全卫生、节能工程、消防工程、概算方案及经济效益分析等内容。方案编制完成后,于2013年3月底前报我委审批。

  二是尽快启动平台组建工作。按照国家批复的平台建设任务和目标,抓紧组建管理机构、研发团队和专家委员会,完善平台建设支撑条件。平台专职科研人员应不少于30人,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10人;平台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30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仪器设备和研发场地应相对集中,能一体化受控运行;平台依托单位要保障实验室日常运行经费和后勤条件。

  我委将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在资金、项目等方面上给予优先支持,并根据建设进展情况适时组织评价考核和验收。

  特此通知。

  附件:2012年湖南省获批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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