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局召开第四次特种设备安全例会暨气瓶充装单位安全工作部署会

发布日期:2012-12-21    浏览次数:1

  12月17日,晋城市质监局召开全市质监系统第四次特种设备安全例会暨全市气瓶充装单位安全工作部署会,各县(市、区)质监局(分局)分管副局长,特监股股长,全市气瓶充装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宣读了该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燃气安全领域特种设备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全市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下一阶段全市气瓶充装单位安全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市、区)质监局(分局)要采取驻站或定时充装的措施,加强对全市9家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的监管,督促各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按要求时限在气瓶上安装小铝牌,喷涂警示标志和下次检验日期,粘贴气瓶充装标签,并按要求做好气瓶收发登记工作,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会上,气瓶检验站负责人详细讲解了气瓶送检时的有关注意事项。

  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按市局文件要求,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未登记气瓶、报废气瓶、超期未检气瓶等违法行为,确保每只出站的气瓶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全面实施液化石油气瓶定期检验,确保全市液化石油气瓶应检全检;进一步规范气瓶档案、警示标志和充装标签,确保每只气瓶纳入监管范围并尽到安全提示义务;严格气瓶收发登记制度,确保每只气瓶都有可追溯性;集中报废一批不合格气瓶,确保报废气瓶不回流市场。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全市气瓶充装工作,杜绝发生与气瓶有关的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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