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全省食品市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24    浏览次数:3

各市州商务局:

  现将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全省食品市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请按照商务部门的责任重点加强对酒类、肉类等商品的检查力度,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餐饮、农贸市场和商品进出口等方面的整治工作。各地要密切跟踪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成效,挖掘典型和亮点。要采取简报及总结报告的形式通报整治行动快、成效好的事迹,请将总结材料和统计表(见附件)于2013年2月25日前发电子邮件报我厅(市场秩序处)。

  联系人: 廖长栗   电话: 0731-82287103

  游  标   电话: 0731-82287108

  电子邮箱:hn_zgb@163.com

  附件:1. 食品市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执法情况统计表

  2. 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全省食品市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

                 食品市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执法情况统计表

市州 名称

开展行政执法次数(次)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检查企业、商店数(家)

立案查处案件

端掉窝点(个)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件数

渉案金额(万元)

件数

渉案金额(万元)

 

 

 

 

 

 

 

 

 

 

 

附件2

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全省食品市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湘双打办发〔2012〕11号

各市州“双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双打”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简称“双打”)工作,保障我省食品安全,切实维护节日期间食品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省“双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用两个月左右时间,对我省生产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市场开展一次集中、全面、深入的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为确保节日食品安全,通过节日前夕和“两节”期间开展声势浩大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各类食品经营行为,不断推进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制机制建设,为我省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提供良好的消费氛围。

  二、行动时间

  2012年12月中旬至2013年2月下旬。

  三、整治重点

  (一)严格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对证照不全、食品质量无保证、屡屡出现违法违规现象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强化对重点部位和环节的执法检查。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各生产流通环节和大型商场、超市和集贸市场,要加强监管,确保食品来源正当、质量合格。特别是对农村、城乡结合部,要加大对食品经营者的监管力度,做好对老百姓日常食用的米粉、面条、散装食品、糕点等农村粮食制品无证加工违法行为的查处,要加大对小食杂店、小菜场的监管力度。

  (三)强化对重点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针对节日市场特点,以粮、油、肉、乳制品、禽蛋制品、饮料、调味品、休闲食品等节日消费量大,相关部门经常查到的问题食品、群众和媒体重点关注的食品为重点品种,突出整治假冒伪劣、超过保质期、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方面的问题。要充分利用各种检测方法和手段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加强对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场所销售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水果、使用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畜产品以及药物残留超标的水产品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酒类商品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三无”产品以及违法勾兑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强化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各地、各相关部门依法加大对销售不合格、过期失效、假冒伪劣食品以及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震慑违法分子。

  (五)完善食品安全维权和监督网络。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网络平台,定期发布和更新监管、检验检测、不合格食品退市、消费警示等信息,引导大众健康消费。同时,要借助12330、12315、12365等维权体系的咨询、投诉、举报、监督的功能,进一步拓宽案源渠道,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对有关食品安全的申诉举报,要做到快速反应、公正高效,逐步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受理投诉、案件查处、跟踪督办、信息发布相结合的行政执法机制,努力保障食品安全消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行动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2年12月15日至12月25日)

  1.统一认识,全面动员。大造声势,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部署,积极开展整治工作。

  2.调查摸底,掌握情况。对各生产流通环节的相关食品进行调查摸底,结合实际,明确整治重点,对已被查处过并列出“黑名单”的,要予以重点监管。

  3.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在整治过程中,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积极行动,加强联系和协调,争取相互支持和配合,形成维护食品安全的强大合力。

  (二)整治阶段(2012年12月26日至2013年2月20日)

  加大巡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对食品生产流通环节进行拉网式检查,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整治中做到“五个一”:

  1.组织一次集中行动。省“双打”办将于2013年1月底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和重点场所进行一次集中的督查行动,即时发现和指导解决问题,确保监管到位和责任落实。

  2.回访一批已结案件:看有无继续违法,看有无整改,看有无转移违法地点的可能。

  3.检测一批重点食品:充分利用现有检测资源,加大对省内各类食品市场的检测,加强对节日旺销食品的重点检测,抓好批发环节和重点部位的检测。

  4.查处一批大案要案:进一步增强发现案件、查处案件的敏感性,从举报、巡查中发现违法行为,查处一批大要案和典型案件。

  5.销毁一批违法物品:行动结束后,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将整治中没收的违法食品集中起来统一销毁,省“双打”办开展假冒食品集中公开销毁行动。

  (三)总结阶段(2013年2月21日至2月28日)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跟踪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成效,挖掘典型和亮点。要采取简报及总结报告的形式通报整治行动快、成效好的事迹和个人,同时提出整治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并将总结材料于2月28日前报省“双打”办。

  五、整治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实施。本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既是对一年“双打”工作的检验和总结,更是保障我省食品安全的有效举措和有力抓手。通过整治,要进一步提高对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的认识。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次整治工作的领导,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内部分工,强化责任意识。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密切配合。要将食品安全监管任务落到实处,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问题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外部协调,形成执法合力。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相互之间的协作配合,不断提高执法的整体合力。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力求查处一批有影响的、社会反响强烈的大要案件。要明确各自在生产流通环节食品监管中的责任,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案件,要坚决移交有关部门查处,对构成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责任。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确保程序合法、行为规范、责任落实。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认真调查研究,了解一线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把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等逐项落到实处,确保此次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省“双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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