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2012-2016年农民收入倍增计划

发布日期:2012-12-24    浏览次数:4

  12月20日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甘肃省农民收入倍增计划(2012—2016年)》已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全省实施。《计划》提出,到2016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要在2011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即从3909.4元增加到8000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要在2011年基础上翻番

  2008年省委省政府启动实施了促进农民增收的“六大行动”,经过艰苦努力,到2012年底,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预计可达到2007年全国平均水平。《计划》提出,我省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的目标任务是:到2016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在2011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即从3909.4元增加到8000元,年均增长15%以上,保持快于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长势头,使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逐步缩小。同时,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农业科技和装备水平显著提高,优势产业的现代经营体系基本建立,农业人口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农业支持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畜牧业产值达到500亿元

  《计划》确定,要实现这一目标,首先要稳定粮食生产。到2016年,粮食生产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保持在8%左右。其次,要集中力量做大做强草食畜牧业。力争到2016年,全省畜牧业产值由2011年的210亿元达到500亿元,为农民人均纯收入贡献1600元,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左右。再次,要继续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到2016年,实现设施农业面积、产值分别由2011年的132万亩、109亿元,达到200万亩、200亿元。蔬菜产业为农民人均纯收入贡献达到8%以上。

农产品加工产值达到500亿元

  《计划》明确,我省要做精做强区域特色产业,重点发展以林果、中药材为主的特色产业,形成布局合理、市场竞争力强的区域性基地。到2016年,以林果为主的特色优势产业为农民人均纯收入贡献达到8%以上。同时,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努力培育一批具有知名品牌、竞争力强、规模较大的龙头企业。到2016年,农产品加工产值由2011年的320亿元达到500亿元,相应增加对农民工资性收入的贡献。在农村服务业方面,建设一批以蔬菜、牛羊肉、果品、药材、种子等为重点的区域性物流中心。因地制宜地发展农村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并进一步加大投入,鼓励各市县在发达地区建立劳务基地,实现异地就业。到2016年,通过劳务输转、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促进城镇化等综合措施,使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占到人均纯收入5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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