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10月10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第219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指导意见,确定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八大重点任务,这使我国城市公交发展站在了新的起点上。今天我们组织召开全国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总结我国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取得的成绩,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推动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全面实施,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
下面,我讲三方面意见:
一、充分肯定近年来我国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取得的成绩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城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近年来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迈出了坚实步伐。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理念得到普遍推广,公交优先发展的政策环境逐步改善,场站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车辆装备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水平明显提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优先发展呈现新局面
党中央、国务院对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加快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做出重要批示,胡锦涛、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亲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出行这一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并提出将“城市建成区公共交通全覆盖”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首次将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进行了专题研究,强调必须树立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理念,将公共交通放在城市交通发展的首要位置,为公交优先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积极出台支持城市公交优先发展的政策措施。福建、湖北、山西等省人民政府制定了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的实施意见。北京市明确将城市公交补贴纳入公共财政预算,2011年对城市公共交通补贴资金占全市财政收入比例将近4%。福建省设立了省级公交发展专项扶持资金,2010年以来共安排6.61亿元,用于支持公交场站建设和车辆购置更新。江苏省建立了全省城市客运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形成跨部门协调推进机制。上海市将机动车牌照拍卖收入全部用于城市公交发展。杭州、昆明等城市明确从城市土地出让收入中抽取一定比例资金专项用于城市公交发展。哈尔滨市出台政府规章,规定公交基础设施与城市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这些做法和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城市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交通的优先发展。
(二)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
各地积极加快城市公交线网优化和设施建设,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品质,多层次、一体化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城市公交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公交出行分担率稳步提升。目前北京市公交出行分担率已达到42%。2011年,全国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客运量达787亿人次,比2008年增长28%,相当于将全国城市居民每年运送100多次,其中轨道交通完成客运量71亿人次,比2008年增长一倍。北京、深圳、西安、济南等城市因地制宜地开通了上下班高峰通勤班车、商务快巴、旅游专线、社区接驳公交、学生专线公交等多种形式的公交服务,得到了社会高度认可。各地积极落实对老年人、残疾人乘坐公交车的减免票措施。城市公交电子支付卡快速普及,全国平均使用率达到37%。江苏溧阳、浙江嘉兴、河南新乡、山东邹平、福建尤溪等地积极创新城乡客运运营模式,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市民下乡、农民进城”更加便捷。许多城市积极开展公交行业优质文明服务活动,“星级服务”文明线路、“青年文明号”先进班组和模范个人不断涌现,济南公交推行的“公交论语”进车厢、北京“神州第一街、领先大1路”等一大批公交优质服务品牌赢得了社会广泛赞誉。这次会议将对全国城市公交十佳先进企业、十佳优质服务线路、十佳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他们的事迹集中体现了我国公交企业和广大干部职工的风采,代表了近年来城市公交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形象,是全行业学习的榜样。
(三)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
通过规划、项目和资金引导,各地加快了城市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公交线网密度、站点覆盖率不断提高。截至2011年底,全国公共汽电车运营线路达到3.4万条,运营线路总长度达67.3万公里,比2008年增长了3.5倍,全国公共汽电车站场面积达5231万平方米。轨道交通建设稳步推进,全国共有13个城市开通轨道交通线路58条,运营线路总长度1700公里,比2008年翻了一番,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初步形成,西安、长春等城市建成了轨道交通主骨架,25个中心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获得立项审批,已批准项目总投资约8000亿元。全国10多个城市相继建成了城市快速公交(BRT)系统,运营线路里程近1000公里,比2008年增长1.4倍,济南、常州、郑州等城市初步建成了快速公交网络化运营系统,乌鲁木齐、广州、枣庄等城市建设开通了快速公交走廊,在城市交通系统中的主骨架作用日益显现。全国26个省份开通了公交专用车道,总里程4400多公里。北京、大连等城市探索设置了公交优先通行信号。上海虹桥枢纽、深圳福田枢纽、南京南站枢纽等一批集多种运输方式于一体的综合客运枢纽相继建成,群众换乘更加方便。
(四)车辆装备得到新提升
各地不断加大车辆技术改造和更新步伐,近几年平均每年购置新型公交车辆7万多辆,淘汰老旧车辆4万多辆,乘车环境、排放水平和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截至2011年底,全国公共汽电车运营车辆达到45.3万辆,比2008年增长27%;轨道交通运营车辆9945辆,比2008年增长1.4倍。全国空调公交车辆达到19.8万辆,占全部运营车辆的43.6%;安装车载卫星定位终端的公交车辆23万辆,占全部运营车辆的51%。各地积极加快大容量、新能源公交车辆的推广应用,2011年底,全国新能源公交车辆总数近1万辆,国Ⅲ以上排放标准的公交车辆达到26.3万辆,占运营车辆总数的58%。北京市所有公交车辆达到国IV排放标准,深圳新能源公交车占公交车辆总量的比例超过20%,成为全国新能源公交车使用量最多的城市。
(五)运营管理取得新成效
各地积极探索城市公交特许经营制度和服务质量招投标制度,加快推进经营主体结构调整,城市公交运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度显著提高。北京等城市将公交经营业务从上市公司剥离,上海市将全市40多家公交企业整合成为7家公交公司,深圳市将30多家公交企业整合成为3家公交企业,为公交企业做大做强、实现集约化经营创造了条件,有效消除了企业数量多、规模小、逐利性强和不良竞争的弊端,更好地体现了城市公交的公益属性。一些城市积极创新城市公交运营管理模式,深圳的成本规制、济南的星级服务管理、成都的“网运分离”、佛山的公交联合体经营模式等,都为规范公交市场经营和服务质量管理积累了宝贵经验。北京、广州、深圳等部分城市建立了城市交通运行监控中心,实现了对城市轨道交通、公共汽电车的一体化监控和管理,提高了运营监管效率和应急处置能力。此外,各地还按照大部制改革精神深入推进城市公交管理体制改革,全国所有省份以及绝大多数地市级城市,基本建成了城乡客运一体化管理体制,为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提供了体制保障。
回顾近年来我国城市公交发展实践,我们认为有五条基本经验:
第一,必须坚持公交优先。“公交优先”本质上就是“百姓优先”。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是贯彻落实执政为民方针、顺应群众出行新期待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提高我国城市活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应对资源环境挑战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城市交通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战略方针。
第二,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城市公共交通是重要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和重大民生工程,是政府应当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城市公交发展必须发挥政府在资源配置、政策保障、服务监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加大政府投入,强化行业管理,努力扩大城市公交的覆盖面,提高吸引力,让更多的人享受更高质量的公共交通服务。
第三,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持久动力。城市公交的快速发展离不开良好的体制机制保障和政策制度环境。必须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部门责任落实,健全完善规划建设、资金投入、安全监管和运营服务等基本制度,加快科技创新和先进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提高公交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第四,必须坚持因地制宜。除部分发展较早的区域外,我国城市节点总体分散,城市规模、经济发展水平、自然地理条件等情况各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必须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准确把握不同区域、不同规模、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城市之间的差异,科学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结构,合理制定公共交通发展目标,实行分类指导和差异化管理。
第五,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公交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在于公交企业发展的活力、后劲和可持续程度。公交企业是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的基本载体和直接提供者,没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就没有城市公共交通的优质服务。必须从资金投入、用地安排、财税扶持、职工待遇等多方面采取综合措施支持公交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上述这些经验是我国城市公共交通长期发展实践的积累,也是今后需要继续坚持和遵循的基本原则。我国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绩,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发改、财政、公安、住建等各部门关心支持的结果,更凝聚了广大公交行业干部职工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努力拼搏的心血和汗水。在此,我代表交通运输部向国家有关部委、向各城市人民政府表示衷心的感谢,向辛勤奉献在城市公交第一线的广大公交企业干部职工表示崇高的敬意和慰问。
二、准确把握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经济发展的“动脉”,是联系社会生产、流通和人民生活的纽带,是城市功能正常运转的基础支撑和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关键。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体现了一个城市的发展质量和文明程度,从一个侧面也反映了一个城市政府的执政能力和居民幸福指数。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服务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出行需求为宗旨,主动适应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新形势,积极应对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新任务,推动建设人民满意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
与国际化大都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我国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仍然比较滞后,与城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公共交通的主体地位尚未确立。全国大部分中心城市公交出行分担率平均不足30%,中小城市平均约10%,与国外同类城市相比差距较大。我们了解到,管理较好的发达国家城市公交分担率一般在60%以上。公共交通的比较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在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降低能源消耗和空气污染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未能充分体现。二是公共交通吸引力不强。公共汽电车准点率较低,换乘不便,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高,路权优先、信号优先等保障措施不到位,“等车时间长、行车速度慢、乘车环境差”等问题仍较为突出。三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公交站点、场站、枢纽等设施建设历史欠账较多,不少地区用地指标长期得不到落实,站点覆盖率不高,全国主要中心城市公交车辆进场率不足60%。四是行业发展政策不完善。公交发展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补贴补偿“一事一议”现象较为普遍,企业经营困难,职工待遇偏低,队伍不够稳定,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弱。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在客观分析我国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我们也要看到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区域一体化迅速推进,城镇化和机动化程度不断提高,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也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为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目前人均GDP已超过5000美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居民出行需求也快速增长。据预测,到2015年我国城市公共交通年需求总量将达到1100亿人次,群众出行要求也越来越高,从“有车坐”向更加“便捷、顺畅、绿色、安全、人性化”的服务要求转变。此外,近年来我国城镇化率以每年近一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每年约有1000多万人口从农村转入城市生活,2011年我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首次突破50%。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必须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在加快提高覆盖广度和深度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实现公共交通服务“量”和“质”同步提升,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支撑。二是小汽车快速增长和汽车社会提前到来为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提供了新的需求。从2000年到2011年,我国民用汽车保有量从1609万辆增长到1.06亿辆,增长了5倍多,目前我国千人汽车拥有量已超过70辆。按照国际通用标准,一个国家100个家庭拥有20辆汽车视为进入汽车社会,我们是在尚未做好公共政策储备和公民意识养成中就迈过了汽车社会的门坎。伴随着机动化的快速发展,不少城市交通拥堵范围日益扩大,居民平均上下班通勤时间不断延长,资源供应紧张、核心功能区秩序混乱、环境恶化等成为很多城市面临的社会管理问题。城市交通决定着城市的未来,在机动化快速发展的形势下,必须超前谋划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和规划,充分发挥公共交通的比较优势,提高吸引力和竞争力,加快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体系中的主体地位,降低小汽车使用强度,给未来城市发展“省下一点空间、留下一片蓝天”。可以说,这个新需求是符合社会公众意愿的,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三是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约束更趋强化对城市公交发展提出了紧迫要求。交通运输行业是国家实施节能减排战略的重点领域之一。据统计,交通运输业所消耗的石油占全国石油消耗总量的36%以上,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占大城市空气污染物总量比例达60%,给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严峻挑战。按照人均能耗和人均污染物排放水平比较,公共汽车分别是小汽车的10%和15%左右,轨道交通和电车则更低。我国城市人口总量大、居住密度高、土地资源匮乏,随着能源资源刚性需求持续上升,生态环境约束进一步突出,对加快城市交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形成了“倒逼机制”,城市交通发展必须走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集约化发展道路,大力发展低碳、高效、大容量的公共交通系统,加快推广新技术和新能源装备,倡导绿色出行。否则,就会陷入小汽车使用越来越频繁的恶性循环。四是现代交通运输业和综合运输体系的加快推进要求充分发挥城市公交的比较优势。城市公共交通在与道路客运班线、铁路、民航、水运等其他客运方式的有效对接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在城市交通基本需求和特殊需求的分类供给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城市公共交通作为城市交通系统的核心和各种运输方式中转换乘的重要支撑,直接决定着综合运输体系的运行效率和总体功能的发挥。综合运输体系的发展,要求城市公共交通既要加快建设由轨道交通网络、公共汽车、有轨电车乃至出租车等组成的城市机动化出行系统,不断完善内部衔接机制,构建一体化的服务保障系统,又要主动加强与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的统筹衔接,努力实现管理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为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的高效运转提供重要保障。
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公共是基础,发展是前提,优先是保障。推动城市公交优先发展,要把握好“一个属性”,发挥好“三个作用”。
要突出城市公交的公益属性。城市公共交通是解决人民群众基本出行需求的交通保障系统,具有覆盖范围广、受益群体多、前期投入大等特点,相比于特殊出行需求,城市公共交通具有重要的基础支撑和兜底作用,是典型的社会公益事业,也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公交虽然采取企业化经营,但具有特许经营的属性,经营内容、经营范围以至于票制票价等都由政府确定。城市公交的公益属性定位,是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首要位置,树立城市公交优先发展理念的基本前提。要按照方便群众、综合衔接、绿色发展、因地制宜的原则,积极构建安全可靠、经济高效、便捷舒适的城市公交服务体系,把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均等提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
要充分发挥城市公交在城市规划布局中的引领作用。根据发达国家经验,解决城镇化过程中人口快速集聚带来的土地资源紧张和城市管理难题,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关键在于科学处理城市公共交通规划与城市整体规划布局的关系。新加坡、香港等一些国际大都市都把构建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发展模式作为城市交通发展的核心理念,通过一体化规划和综合开发建设,积极构建立体交通网络,引导城市功能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城市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国内的深圳、厦门等不少城市也在进行积极有益的探索。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总结国内先行试点实践,在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过程中,中心城市特别是后发展城市必须通过科学规划和系统建设,推动建立以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的新模式,改变城市公共交通被动适应城市扩张的局面,破解城市发展难题,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实现公共交通与城市发展的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要充分发挥城市人民政府在公交优先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发展理念的转变、体制机制的创新和一系列配套支持保障政策的制定出台。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城市人民政府是城市公交优先发展的责任主体,会议通过的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的八项重点工作中,强化规划调控、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拓宽融资渠道、保障路权优先、强化安全监管等,都需要在城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才能加快推进。在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实施中,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在城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合理配置资源,优化线网结构,增强供给能力,着力提升服务品质,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要充分发挥城市公交企业在公交优先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城市公交企业是城市交通基本公共服务的直接供给者,是人民群众检验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成效的重要窗口,是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具体实施者,也是受益者。城市公交企业一方面要承接政府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政策的组织实施,另一方面要通过遍布城市区域的公交体系向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可靠、舒适和高效的城市公交服务。城市公交企业要抓住国家推动城市公交优先发展的战略机遇,在企业内部管理、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先进文化培育等各方面,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确保优先发展政策落到实处。要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和运营安全。要完善服务质量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机制,加强服务监督和考核,着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不断提升服务品质。要大力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公交文化,有效降低工作强度,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使公交企业真正成为公交职工之家。
三、大力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
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基本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公共交通对城市发展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大力开展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让人民群众“出行更便捷、乘坐更舒适、换乘更方便”。当前,要重点抓好八个方面工作:
(一)完善法规政策体系,推动公交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部正在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加快推进《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制定出台工作,并已着手制定《城市公共汽电车管理规定》、《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规定》等配套规章,研究修订城市公共交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各地要抓住机遇,加快完善公交法律法规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省级交通运输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及时提请省级人民政府因地制宜的制定地方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出台促进公交优先发展的具体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完善综合扶持政策,为城市公共交通市场准入、资金投入、土地开发、路权优先、运营管理等提供法律法规保障。要健全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加快制定设施建设、车辆配备与更新、服务监管、票制票价、补贴补偿、新能源车辆使用维护及性能检验等标准规范体系,建立协调机制,明确部门分工,确保工作实效。
(二)强化规划编制实施,发挥公共交通对城市发展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公共交通对城市发展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在新城开发和旧城改造时以公共交通规划为主导,引领城市发展布局;以主要客运枢纽为节点,形成城市综合运输体系的发展格局。一要合理确定规划思路。规范公共交通规划编制的内容和程序,科学规划公共交通线网布局,优化重要交通节点设置,加强与步行、自行车等交通方式的协调,促进城市内外交通便利衔接和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二要加强公共交通规划与其他规划的衔接。将公共交通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与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协调,确保公共交通规划落地。三要落实土地综合开发政策。在城市新区、新城的规划建设过程中,在保证交通功能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对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间实施土地综合开发,并将收益用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弥补运营亏损。四要加强规划实施过程监管。建立规划落实责任机制,加强规划修编的监督检查,禁止随意修改和变更公共交通规划,确保规划执行到位。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交服务保障能力
各省(区、市)、各中心城市要按照部“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加快推进公交基础设施建设。一要严格落实公交设施用地。将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确定的停车场、保养场、首末站、调度中心、换乘枢纽、港湾式停靠站等设施用地,纳入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规划同步保障,研究制定公交设施用地划拨或者协议转让的优惠政策。加强已投入使用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土地监管,不得随意改变用途。二要加快建设公共汽电车专用道和设置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规范公共汽电车专用道设置标准,符合条件的城市道路,要争取设置全天或者高峰时段公共汽电车专用道。在城市主要交叉路口,加快设置公共汽电车优先通行的标志信号。加强公共交通优先车道的监控和管理。三要科学有序安全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加快建立轨道交通规划、建设与运营的衔接机制。在轨道交通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环节,应充分考虑轨道交通运营服务和安全保障,以及与公共汽电车的换乘、衔接,确保换乘和安全设施同步规划、设计、建设与运营。四要加大快速公交系统建设。市区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应当规划建设快速公交系统。市区人口超过300万但暂不具备建设轨道交通条件的城市,应当加快建设快速公交网络化运营系统,发挥其在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中的骨干性作用。五要加快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建设。部对综合客运枢纽的补贴标准已提高到3000万元至5000万元,各地要加大配套资金支持力度,认真编制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建设规划,统筹考虑城市公共交通与城市对外交通方式衔接并编制相应的交通建设投资计划,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
(四)建设智能低碳公交系统,引导绿色低碳出行
以综合性和区域性公交信息化工程为典型,建设一批带动性强的重大工程及示范项目,全面提高城市公交智能化、现代化水平。一是组织实施城市客运智能化建设示范工程。加快建设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车辆运营调度管理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和应急处置系统等信息系统,力争到“十二五”末,在3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建成公共交通智能调度和监控中心。二是加快推广应用城市公交电子支付卡。完善技术标准和密钥体系,建设城市公交清结算平台。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跨市域公交电子支付卡的互联互通。三是加快建设低碳公共交通系统。实施城市公交车辆新能源改造试点工程,建设完善新能源公交车辆配套服务设施网络,大力推进低能耗、低排放、清洁能源、混合动力、纯电动汽车等新型公交车辆推广应用,加快城市公交车辆的更新改造和升级步伐,力争到“十二五”末,城市公交新能源车辆数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四是实施城市交通综合管理。积极探索实施市区差别化停车收费、小汽车购置和使用管控、错时上下班、驻车换乘等管理措施,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多种手段,合理引导个体机动化出行需求,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加快建设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推广出租汽车电话约车服务。五是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公交出行文化活动。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倡导“低碳交通、绿色出行”理念,营造支持公交优先、践行公交优先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运营服务管理,增强公交可持续发展能力
以方便群众日常出行为首要原则,不断强化城市公交运营服务管理,提升服务品质。一是优化公交供给结构。科学规划和调整公交线网结构,大力提高公交站点覆盖率,加大公交运力投放,提升公交车辆档次和舒适程度,灵活发展高峰通勤巴士、商务快巴、社区接驳巴士等多品种、多层次的特色公交服务形式。二是统筹规划城乡客运服务网络和设施建设。促进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向城市周边地区和农村延伸,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客运进行公交化改造,不断提高城乡客运一体化水平。三是规范公共交通重大决策程序。实行线网规划编制公示制度和运营价格听证制度,建立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成本和服务质量信息公开制度。四是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制度。将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作为市场准入、企业绩效考核、政府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鼓励以服务质量招投标的形式配置公交线路资源。部将研究制定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评价准则和服务质量评价方法等标准。五是积极稳妥推进公交行业改革。适度整合公交经营主体,建立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强化公交企业的社会责任。
(六)强化安全应急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水平
城市公交在市区运行、载客量大、线路站点多、客源复杂且上下客在开放的环境等特性,决定了城市公交安全防范难度大,安全监管责任重。一是继续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城市公交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车辆、人员、场站、安全应急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严格实施车辆维修和报废制度。二是加大安全经费投入。加强交通安全技术、设施、装备和运营模式的研究、开发、应用投入。参照有关规定,公交企业可将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纳入成本核算。各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提请当地政府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经费投入到位。三是完善应急处置措施。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涵盖基础设施监控、车辆运行监测和预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领域的,统一管理、多网联动、快速响应、处置高效的城市公交应急反应系统,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四是加强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监管。实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保障工程,完善轨道交通工程验收和试运营审核及第三方安全评估制度,确保轨道交通在规划建设环节充分考虑安全运营要求。
(七)落实财税扶持政策,改善公交发展的外部环境
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城市人民政府要将公共交通发展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十二五”期间,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对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一是拓宽政府投入渠道。要尽快将公共交通发展资金纳入城市人民政府公共财政体系,在大容量公共交通建设、综合交通枢纽和场站建设、车辆设备购置和更新等重点领域,加大投入力度。二是配合税务部门认真落实免征公共汽电车车购税政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完善信息交换机制,科学界定免征范围,确保应免不征、应征不漏。加快出台公共交通车船税减免政策。三是进一步规范城乡客运燃油价格补贴制度。严格燃油消耗统计和燃油价格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加强专项资金监管,确保燃油价格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四是合理界定补贴补偿范围。对实行低票价、减免票、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等形成的政策性亏损进行足额补偿,对企业在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经营冷僻线路等方面的投入给予合理补贴。五是科学确定票制票价。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企业运营成本、交通供求状况以及不同交通方式的比价关系等因素,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实行群众可接受、企业可发展、财政可负担的公共交通价格,并根据服务质量、乘车距离以及各种公共交通方式换乘等因素,建立多层次、差别化的票制票价。同时,要研究建立公交票价与企业运营成本和社会物价水平的联动机制,适时调整公交票价。六是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建立公交职工工资收入的正常增长机制。充分体现岗位劳动强度和技术要求,确保公交职工收入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保证职工队伍特别是公交驾驶员队伍稳定。
(八)实施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增强公交引领城市发展的能力
“十二五”期间,部决定选择30个城市组织开展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并将明确公交都市建设标准、实施范围和支持政策,在城市公交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和节能减排等方面给予支持。各地在公交都市创建过程中,一是要科学编制公交都市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确定建设目标、建设重点、保障措施、投资预算、融资方案、进度安排和部门职责分工等事项。二是要完善扶持政策。落实城市公交社会公益属性,细化规划、资金、土地、路权、财税、技术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三是要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加强宣传报道和经验总结,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各城市试点工作目标完成后,部将组织专家组,依据公交都市建设评价标准体系和有关协议文件,对创建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达到标准的,由部授予“公交都市”示范城市称号。
同志们,以国务院第219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城市公交发展问题为标志,我国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近期,国务院将颁布关于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指导意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地方人民政府领导下,会同发改、财政、公安、住建、国土等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完善制度、强化措施,不断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把党中央、国务院对民生问题的关切切实落实到工作中、惠及到民众中,努力开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