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家电下乡政策到期停止执行公告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家电下乡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2]862号)精神,2013年初江西省家电下乡政策将全部执行到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3年1月31日,江西省家电下乡政策如期结束。
二、自2013年2月1日起,江西省享受家电下乡政策补贴的对象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不再享受财政补贴政策。
三、2013年3月10日零时起,中标区域为江西省的家电下乡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及江西省所有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在信息系统中的功能权限将全部停止。2013年5月1日零时起,江西省财政部门在信息系统中的审核兑付功能将关闭。
四、江西省家电下乡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有关文件要求,合理安排好生产进度和家电下乡产品发货进度,正确合规使用产品标识卡。
五、政策到期后,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应立即撤下“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撤掉店内所有家电下乡有关宣传材料,取消家电下乡专区(专柜),不得利用家电下乡名义进行任何形式宣传。政策结束后,未销售完的家电下乡产品,可以作为普通商品继续销售。
六、江西省家电下乡中标销售企业要妥善安排好有关后续工作,并对原所属备案销售网点违反家电下乡政策的有关行为继续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