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就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工作答问

发布日期:2012-12-25    浏览次数:1

  近日,保监会通报了2012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及处罚情况。日前,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检查工作回答了相关提问。

  问:今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组织实施情况如何?

  答:今年年初,我们按照保监会党委“稳中求进、进中求好”的工作基调,坚决贯彻“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指示精神,1月3日即下发《关于开展2012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和保险代理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中介业务检查工作,持续严厉查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和保险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督促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建立真实、合法、透明的合作关系。

  保监会加强协调、全力推动,历时5个多月,开展了深入细致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工作。全系统36个保监局均成立了由局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共计派出42个检查组、投入人力285人次、1986个工作日、调阅保险公司保单7.7万份、财务凭证11.8万份,核对保费发票、税务发票5.8万份,与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沟通交流45次,走访投保单位等各类机构141家,与当事人谈话969次。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工作实现了常规化、制度化。

  问:检查发现了保险公司中介业务存在哪些问题?

  答: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的核心问题就是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之间关系不真实、不合法、不透明。保险公司利用中介业务和中介渠道弄虚作假、虚增成本、套取资金,具体做法包括通过虚挂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业务、虚挂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业务、虚增营销员数量或虚挂营销员业务、虚列中介业务费用等方式套取资金。今年的检查结果表明,上述问题仍然存在,在个别公司表现的还很典型,部分保险机构存在屡查屡犯、屡禁不止情况,虽然违法违规问题的程度有所下降,但违法违规行为并未根除,详细情况请查阅《关于2012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

  问:《通报》中披露了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保监会有哪些考虑?

  答: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保监会党委“严监管”的指示精神,严查重处违法违规保险公司。通过对今年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性质比较严重的案例进行披露,一方面向市场传递保监会“严监管”的明确信号,发挥检查的惩戒、警示和教育作用;另一方面,向广大消费者表明保险监管者的信心和决心。希望各公司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对照问题,按照监管要求举一反三,切实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提高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完善中介业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中介业务行为。

  问:此次保监会在《通报》中提出了4项整改要求,提出这些要求的背景是什么?

  答:通过四年的现场检查和大量调查研究,我们发现,基层机构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与上级公司或总公司管控不力紧密相关,主要表现为公司制度设计不完善、信息系统管控薄弱、内部控制管理松散等。一些公司通过制度设计来规避法律和监管要求,业务、财务管理系统为基层机构中介业务违法违规留下空间和余地;一些公司默许、迁就、甚至纵容基层机构铤而走险,本级或上级相关管理人员诱导、指使经办人员进行中介业务违法违规操作等;一些公司管理粗放,以简单费用包干制取代对基层机构业务财务真实性的审查和管控等。

  针对以上情况,我们以要求总公司加强责任追究、开展自查整改、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合规教育等四个方面为切入点,以总公司为监管重点,督促各级保险机构管理层进一步提高合法经营意识,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中介业务管控,持续规范中介业务行为,指导公司从上到下,从理念到行动,全面落实监管要求,走依法合规可持续发展之路。

  问:今年是保监会开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的第四年,请评价一下四年来中介业务检查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工作从2009年最初的“解剖麻雀”试点开始,提升层级、持续推进,今年的检查工作实现了常规化、制度化。检查工作认真贯彻保监会党委“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总体要求,集中查处保险公司利用中介业务和中介渠道弄虚作假、虚增成本、非法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在促进市场秩序好转、提高财务业务真实性、推动公司合规经营、提升中介监管能力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是初步遏制了中介业务严重违法违规态势。四年来,保监会系统连续加大力度开展中介业务检查工作,向市场有力传递了“严监管”信号,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问题逐步减轻,违法违规金额和比例大大下降。二是提高了全行业中介业务依法合规经营自觉性。保险公司各级管理机构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整改、责任追究等工作。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以来,各保险公司组织开展中介业务合规培训会议20354次,出台整改方案2177个,推出整改措施3492项,实施内部问责措施2158项,内部问责12962人。三是促进公司完善中介业务管控制度。中介业务检查开展以来,许多保险公司针对所查处的问题,举一反三,完善中介业务管控制度。据统计,2009年以来,各保险公司累计下发规范中介业务工作文件7295个,出台中介机构管理制度5941项、营销员管理制度3763项、手续费管理制度2975项和薪酬绩效考核制度3382项。四是推动提高保险中介监管的有效性和科学性。结合检查发现的问题,监管部门积极研究推行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自2009年以来,各保监局累计制定保险中介机构监管制度113项、保险公司营销员管理制度76项、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管理制度69项,以及规范佣金手续费管理制度27项。

  问: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取得了成效,今后保监会对这类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是否还会持续?

  答:尽管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取得了成效,但中介业务检查将持续下去,对于屡查屡犯的机构,将严查重处。我们将恪守监管者的职业精神,秉持监管者的职业道德,迎难而上、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维护好保险市场秩序,维护好消费者利益。

  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之间关系不真实、不合法、不透明等违法违规问题,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了保险消费者利益、损害了保险业形象。保监会将坚持检查力度不减弱、监管措施不落后,坚持检查基层机构不放松、强化总公司管控责任不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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