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09    浏览次数:2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27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99号.doc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