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弥勒县在促进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中,通过宣传带动、政策引动、服务推动等措施,有力地推进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全县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和结余实现双增长。截至10月底,全县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8081人,征收基金1150万元,同比增长15.46%,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57万元,当期基金结余993万元,同比增长16.28%。
宣传带动。加大失业保险政策宣传,带动用人积极主动参保。一是在局内服务大厅设失业保险办事指南及失业保险政策咨询台,主动向办事群众及单位宣传;二是利用招聘会、就业援助月等活动向即将就业的人员开展宣传;三是深入企业对企业职工进行面对面宣传,增强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失业保险的意识。截止10月底,全县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人数净增107人。
政策引动。严格落实失业保险相关待遇,调动用人单位参保缴费积极性。严格按照省、州文件要求及时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将失业保险金下限标准由原400元/月调整至460元/月,上限标准由原500元/元调整至580元/月。截止10月底,3055人次按时足额享受失业保险金新待遇,与去年同期相比人均增加待遇 66.47元。
服务推动。用心服务、真诚服务,推动职工及单位踊跃参保。一是强化经办人员服务意识,规范业务流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树立良好工作作风;二是向登记失业人员提供优质、高效、周到服务,确保失业人员稳定渡过失业期,保障就业相对稳定。2012年失业保险待遇享受人数稳中有降,截止10月底比去年同期减少4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