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市扩大失业保险范围 城乡居民可共享失业保险

发布日期:2012-12-25    浏览次数:2

  2012年,是齐市实施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统筹的第一年。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建立适应“三化”的“四个体系”的安排部署,齐市所辖七区九县(市)失业保险基金已于今年陆续上缴市级财政专户,由市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筹调剂使用失业保险基金。

  据悉,失业保险制度对于市场资源配置起调节作用,能够促进社会劳动力合理流动,具有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和预防失业的功能。它为企业深化改革护航,为社会安定减震,为失业人员生活减压。我市实现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后,进一步增强了各县(市)抵御失业风险能力,改变了各县(市)资金承受能力薄弱、失业保险金不能应发尽发的局面,充分发挥了失业保险的互济互惠功能,使城市、乡镇人民共享失业保险待遇。目前,我市有7854名失业人员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其中,有1147名县(市)级失业人员享受到市级统筹基金拨付的失业保险金。

  据了解,2013年,人社局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与指导,规范和统一各县(市)区失业保险管理业务操作流程,监督失业保险基金上缴情况。在基金管理上实行分级征收、统筹调剂使用,在业务管理方式上由市级主管、县级分管,各地对本地新增失业人员进行初审后,报送市失业保险保险管理处进行复审,由市级统筹调剂使用失业保险基金,使城乡居民同享社会福利,推进我市“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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