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行政许可法》和《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以及《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关于二、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认定(复审)标准的通知》(黑安监发〔2012〕4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材料审查、现场核查,主管处室处务会研究,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2年12月24日局务会议决定,拟认定黑龙江省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鸡西市安全培训中心、双鸭山市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七台河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4家安全培训机构二级安全培训资质,伊春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三级安全培训资质。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12年12月24日至12月29日。
如对上述机构认定持有疑议,请于公示期间向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人事培训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请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明街11号2023室 邮 编:150001
联系人:徐远泽 联系电话:0451-87016155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