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加快创业投资发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5-10-29    浏览次数:1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10月14日印发了《关于加快重庆创业投资发展的意见》(渝府办发〔2015〕155号)(以下简称《意见》,为方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正确理解、配合、支持政策推行,充分享受政策红利,经市政府网站约稿,市科委对相关政策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意见》的出台背景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壮大创业投资规模。市委、市政府印发了《重庆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明确提出我市要“构建有利于创新驱动的投融资体制机制”、“设立多层次的投资基金”、“利用资本市场支持企业创新”、“强化金融对创新驱动的支撑作用”。针对我市目前存在创业投资总体规模偏小,资本来源渠道单一,社会资本投资早期项目积极性不高,创业投资机构和创业人才不足,创新创业氛围不浓厚,创业投资项目源不丰富等问题,我市作出了构建“1 3”政策体系,加快发展创业投资的部署。“1”是指《关于加快发展创业投资的若干意见》,是我市支持创业投资发展的统揽性、纲领性文件,共由五大部分组成,主要回答了重庆加快创业投资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什么,以及我市将如何打造创业投资体系、增强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创业投资服务等。“3”是指针对“种子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分别制定的管理办法,设立3项引导基金。
    二、《意见》着力解决的问题
    《意见》将着力解决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培育种子投资基金。设立市级创业种子投资引导基金,并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运行。二是加快推动天使投资发展。将重庆市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调整为重庆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三是扶持壮大风险投资。设立市级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组建风险投资基金,支持成长期、创新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四是鼓励国有创投机构加快发展。鼓励我市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设立创业投资机构或开展创业投资业务,支持国有创业投资机构探索混合所有制模式,简化投资及退出决策行政审批程序。五是集聚各类创业投资资源。鼓励各类创投机构落户重庆,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
    三、行业发展的重点及总体目标
    重点通过政府引导,吸引各类主体积极参与,使创投资本多元化,集聚一批创业投资行业精英,构建满足创新型企业不同发展阶段融资需求的创业投资体系。最终实现到2020年,形成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基金规模300亿元、全社会创业投资规模1000亿元以上,培育以创业投资业务为主的创业投资机构100家以上,将重庆打造成为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和较大影响力的创业投资中心、长江上游的创业投资集聚高地的总体目标。
    四、加快我市创业投资发展的措施
    在创业投资财税扶持方面,《意见》规定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24个月)以上,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为吸引国内外社会资本、人才和机构来渝设立天使投资,天使引导基金在参股基金中以实际获得的投资净收益为限,将天使引导基金所得部分的20%,奖励给参股基金管理机构。
    在人才培育方面,《意见》提出了设立创业投资行业领军人才专项计划。推进我市创业投资人才与国内外创业投资行业专家合作交流、联合投资。同时,鼓励在重庆有条件的高校开展创业投资专业课程,开展联合办学等,多种形式加强创业投资人才培育。
    在完善退出渠道方面,《意见》提出优先支持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创新型企业在各类国内资本市场上市或挂牌,同时争取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设立科技创新专板,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挂牌。
    在创业投资机构与政府专项对接方面,《意见》提出扩大创业投资机构管理人员在政府专项评审中的参与度,同时探索建立创业投资机构向政府部门推荐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机制。
    五、创业投资专项资金有哪些特点
    一个创新创业项目在不同的阶段,对资金的需求也不尽相同,本次《意见》将创业投资专项资金分为种子基金、天使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给予项目从构思到诞生,从诞生到成长,从成长到壮大全周期资金支持,实现了项目由小到大,由大到强的良性发展。
    (一)种子基金关注“早和小”,注重潜能发掘
    创业种子投资基金以公益参股和免息信用贷款方式,重点支持众创空间等创业载体中的创业团队和种子期创新型小微企业,推动其对新兴产业中的新技术、新构思、新原理的商业潜能发掘。
    (二)天使基金关注创新要素,推动商业应用
    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组建天使投资基金,以股权投资等方式重点支持初创期创新型小微企业,推动新兴产业中具有商业潜能的新技术、新构思、新原理的商业应用。天使投资应具备全球视野,把握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和机遇,鼓励研发和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支持国内外创新创业人才和创新型企业来渝发展。
    (三)风险投资关注产业培育发展,推动商业价值规模化
    设立市级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按照专业管理、市场运作、效益优先原则,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组建风险投资基金,以股权投资等方式重点支持成长期创新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推动其商业价值实现规模化。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按照市场化母基金方式运行,不断丰富基金品种、健全退出机制、增加基金流动性,加快推动我市新兴产业培育发展。
    六、人才匮乏是我市发展创业投资最大短板,《意见》如何破解人才引进和留住人才等难题?
    “千里马”需要“伯乐”,优秀的创业投资人才是发掘优秀创新创业项目,成功实现创业投资的关键,本次《意见》指出要通过建立制度、强合作、抓培育等方式引人才、增素质、建队伍。
    (一)建制度
    设立创业投资行业领军人才专项计划,对创业投资管理人才的引进、培养提供全程服务。
    (二)强合作
    全市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创业投资人才的服务,推进我市创业投资人员与国内外富有经验的创业投资专家的合作与交流,加强联合投资。
    (三)抓培养
    在重庆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创业投资专业课程,推进本地高校与国内外知名院校合作办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创业投资人才队伍培养。
    七、《意见》在营造创业投资氛围方面有哪些政策
    (一)培育优质创业投资项目源。实施“三个一千”专项行动(培育1000家众创空间、100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1000家新型科技平台);同时实施新兴产业科技创新和创业投资引领工程,通过科技创新与创业投资联动,为创业投资机构提供更多优质投资项目源。
    (二)完善创业投资中介服务。建立线上线下结合的创业投资综合性服务平台,通过举办投融资交流、项目路演、创业大赛等活动,发挥中介服务机构在项目对接、财务、法律、咨询、评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技术经纪、信息服务、市场预测、项目评估、资信评级、财务及法律咨询方面,逐步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发展所需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加强创业投资与金融机构联动。大力推动创业投资机构与银行、证券、保险和互联网金融等机构交流合作,积极推动投贷联动、投保联动等多种创新模式。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创业投资机构及其投资的我市创新型企业提供融资担保。
    (四)加强创业投资行业协作和自律。充分发挥创业投资行业协会作用,通过定期评选优秀创业投资机构,制定行业自律公约等方式,加强行业协作和行业自律。此外,深入研究创业投资行业发展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思路,努力营造创业投资行业健康发展的环境氛围。
    八、相关政策的咨询途径
    1、重庆市科委科技金融处:023-67606027   可通过重庆市科委公众信息网(www.cstc.gov.cn)查阅相关文件。
    2、重庆科技金融集团综合管理部:023-67074791。
    3、重庆市科技创业投资协会: 023-67538959    可通过创投协会官方网(www.cqvc.org)查阅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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