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著名商标续展公告

发布日期:2012-12-27    浏览次数:2

  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著名商标续展公告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下列80件2006及2009年认定的内蒙古著名商标被继续认定为内蒙古自治区著名商标。有效期为三年。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