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和学科群管理工作,强化分工协作、学术交流和资源共享等核心运行机制建设,稳步提升学科群协同创新能力,根据《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科技教育司组织专家对各学科群在“十二五”期间的建设方案进行了深入研究与审核,经多次沟通修改后,决定批准30个学科群的建设方案。
请各主管部门和单位充分认识农业部按学科群布局建设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的重大意义,积极创造条件,为重点实验室和实验站的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请各依托单位进一步强化对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和实验站的支持和领导,高度重视学科群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其装备水平,充分发挥其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请各重点实验室对照本方案,进一步明确自身研究方向与任务,审视并完善制度建设和运行机制等工作,根据建设目标和指导性标准,细化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请各综合性重点实验室切实负起责任,在抓好自身工作的同时,强化对学科群内各重点实验室和实验站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努力推进各项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农业部办公厅
2012年11月8日
附件:
农办科〔2012〕75号.C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