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州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和《省级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对甘肃万洲健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申报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申请报告进行专家评审和综合审查,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同意甘肃万洲健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组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名称附后。
二、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要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和《省级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三、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要积极落实投资及相关建设条件,按照申请报告提出的建设内容进行建设,保证按进度顺利实施。
四、依托单位要加强对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督导和监管,协调解决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五、省发展改革委将对我省重点产业发展、重大工程建设有重要影响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给予省财政资金支持,并按照国家支持重点择优推荐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或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
附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名单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