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教育部日前颁布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明确规定中小学校严禁设立“小金库”,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
新制度强调,中小学校严禁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高等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中小学校和高等学校均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
新制度还规范了中小学校财务管理体制,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
新制度强调,高等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摘自2012年12月27日《经济日报》第9版 记者钱箐旎 韩秉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