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商建字〔2012〕458号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建立全省市场体系建设项目库的通知》(赣商建字〔2012〕457号)的有关要求,2013年开始,全省市场体系建设资金扶持项目需先列入储备项目再择优扶持。根据目前初步确定的2013年度市场体系建设资金扶持方向,拟对设区市城区菜市场升级改造、城市商贸综合体建设、大型商品批发市场市场建设等第一批市场体系建设项目进行储备。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设区市中心城区菜市场升级改造
(一)储备项目基本要求:
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设区市中心城区,其中新建菜市场重点为城市新城区。
2、项目为在建项目,或者已经列入了“十二五”期间升级改造的规划(计划)。
3、菜市场现有实际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升级改造后,实际营业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
4、菜市场实际营业年限在5周年以上(即2008年1月1日之前已开业)。
5、拟新建的城区菜市场原则上位于城市新区,已列入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并已经取得土地使用证,或租用土地合同在10年以上。
6、有明确的投资建设主体,升级改造的积极性较强,并承诺升级改造验收后,两年内不提高摊位租金。
(二)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参照《江西省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示范》的有关要求进行建设或改造。
(三)项目储备数量:各地按照调查摸底情况,且在2013年底可以完工验收的原则上,各上报3-5个储备项目。
二、城市商贸综合体
(一)项目储备基本要求
1、项目为在建项目,或者已经列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且近期拟开工建设的项目。
2、未开工建设项目必须已经取得了土地使用证或通过土地使用预审,同时获得有关部门的立项批复。
3、项目建设规模:省会城市商贸综合体,占地面积150亩以上、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以上;各设区市中心城区商贸综合体,占地70亩以上、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县(市、区)中心城区商贸综合体,占地面积30亩以上、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
4、项目建设以购物中心为主体,兼顾住宿、餐饮、休闲、娱乐、会展和信息服务等多个业种,其中零售商业实际营业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40%。
(二)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1、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投资主体介绍、投资总额、项目建设地点、建筑面积规模及各业种的布局、商贸综合体内各业种招商进展、辐射消费区域和人口、项目建设时间、年销售额测算。
2、已列入规划建设的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立项审批进展、建设主体招商进展,项目建设的总体规划。
(三)项目储备数量:各设区市根据摸底调查的情况,按照总量控制,稳步推进的原则,各上报2-3个储备项目。
三、大型商品批发市场
(一)项目储备基本要求:
1、综合批发市场。2012年交易额在50亿元以上,市场以批发为主体,批发业营业面积占市场总建筑面积的50%以上,批发额占市场总交易额的70%以上。
2、专业批发市场。2012年交易额在10亿元以上,市场经营品种高度集中,90%以上的商户经营同一大类商品;市场经营的主导商品在全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交易额和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列。市场周边有较大规模的产业基地。
3、市场符合城市建设及商业网点规划,交通便利,物流畅通。
4、市场用地应取得土地使用证或者以租赁方式取得20年以上的土地使用权。
(二)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主要对符合政策资金支持方向的已建大型批发市场列入项目储备。支持大型批发市场建设仓储、运输物流配送中心、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监控中心、结算管理中心、产品展示交易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支持发展电子商务和网上交易。
(三)项目储备数量:各设区市根据摸底调查的情况,各上报2个储备项目。
以上储备项目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认真开展摸底调查,于1月31日前上报(纸质文件和电子版一同报送,截止时间以电子邮件收发时间为准)。
联系人:李小申 联系电话:0791-86246669
传真:0791-86246670 邮箱:scjsc6670@163.com
江西省商务厅
201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