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2年第三季度全省国控重点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2-12-28    浏览次数:2

各市环保局、各扩权强县试点县(市)、各有关企业:

  按照主要污染物减排总量考核的要求,我厅对2012年第三季度全省重点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进行了有效性审核。现将2012年第三季度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2年第三季度有效性审核情况       2012年国控名单所确定的重点企业共446家,26家企业未开展有效性审核。其原因主要为名单重复、市场影响临时停产、季节性停产、以及不具备监测条件等。各市上报420家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材料,监控点位1455个,其中废气监控企业180家, 点位876个(包括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两项指标),废水监控企业(含污水处理厂)203家,废水监控点位577个(包括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指标)。经省厅审核,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合格的废气监控点位740个(包括二氧化硫和当氧化物两项指标),废水监控点位462个(包括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指标),总体合格率为82.7%(见附件一)。从有效性审核合格率来看,大部分地区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开展较好,晋城(100%)长治(98.2%)、临汾(96.2%)3个市合格率最高,均超过95%;其次是大同(86.6%)、朔州(85.9%)、阳泉(85.2%),合格率均超过85%;合格率较低的是太原(76.6%)、运城(76.8%),合格率最低的为吕梁(51.2%)。

  二、工作要求

  1、工作滞后地区应尽快提高数据有效性审核合格率

  吕梁市环保局今年以来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合格率很低,拉低了全省平均水平,也暴露出其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滞后、比对监测和验收等工作开展不力、自动监控管理不严格等方面的问题,在此予以严厉批评。我厅另行下达督办通知,要求限期解决数据有效性审核合格率低的问题。

  目前尚有部分市未全部完成新增国控企业自动监控设施验收工作,应进一步加快验收进度,对其在第四季度开展有效性审核工作。

  2、发放监督考核合格标志

  各市环保局对本次考核合格的1202 套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核发我厅统一印制的监督考核合格标志。标志有效期自2012年 10月31日至2013年1月31日,为期三个月(见附件二)。即日起可到山西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督察处领取考核合格标志。本次未公布的其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均未通过2012年第三季度数据有效性审核。

  3、氨氮数据有效性审核合格率相对较低

  各市上报的氨氮比对监测合格率相对较低(见附件2),比化学需氧量比对监测合格率低 9.6 %。对于不合格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尤其是氨氮自动监控设备),各市环保局要组织排污企业、设备供应商和设备运营商,认真落实整改,确保自动监控数据的合格,提高数据的应用。

  年底将至,国家对2012年总量减排考核工作即将展开,各市要加强对国控企业自动监控设施的管理力度,提高第四季度的数据有效性审核的合格率,保证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的考核任务的顺利完成。

  附件: 一、2012年第三季度全省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结果汇总表.xls

  二、 2012年第三季度数据有效性审核合格的国控企业和自动监控设备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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