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厅(局、委),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近期,我部围绕贯彻落实2012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特别是“一个衔接、两个覆盖”政策落实情况,要求各地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并派出8个督导组,赴14个省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各省区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和乡镇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有了全面的了解。为进一步做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针对督导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发挥政策推动力
近年来,在中央政策引导和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各地深化改革、加强建设,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进展顺利。中央提出的“一个衔接、两个覆盖”政策实施效果明显,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设置逐步完善,农技推广队伍得到加强;财政保障日趋有力,调动了基层农技人员的积极性,增强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活力,提高了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有效支撑了“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目标的实现。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于科技在促进增产增收中重要性的认识,以项目为载体,在充分发挥公益性基层推广体系科技服务的基础上,以改革创新的思维,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总结经验模式;大力扶持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调动其开展技术推广服务的积极性,切实提高技术到位率。
二、认真分析查找问题,及时整改提高
本次督导检查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一是经费到位和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督导发现,截至10月底,仍有部分省市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经费未及时下拨到县里,影响了项目的实施和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进度。有些地区的某些行业在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资金安排与使用方面,未能严格按照农办财〔2012〕71号文件要求的实施内容安排和分配资金,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二是各地、各行业间工作进展不平衡。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情况来看,各地、各行业间均存在进展不平衡的现象。有的行业还存在基层技术推广队伍底数不清,技术力量配备不足,服务内容不明确等问题。部分地方在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存在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遴选、试验示范基地认定以及两本手册的填写不规范等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三是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仍然存在编制不足、在编不在岗、在岗不专业、人员老化断层、补充人员难等问题,难以满足广大农民对于技术的需求。部分省在招录大学生补充基层推广队伍中已经探索出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但从总体情况来看,对于推进“特岗计划”的实施,大部分省区市仍存在畏难情绪。四是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执行缓慢。由于部分地方项目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滞后,加之地方配套经费难以落实,导致部分项目执行缓慢或难以按原计划执行。
针对这些问题,各地要进一步对照检查,认真梳理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研究解决方案,及时做出整改。
三、加大监管力度,狠抓政策落实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是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的重要力量,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支撑,必须在深化改革中不断建设,完善提高。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狠抓政策落实,不断提升水平。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省级农业行政部门要主动沟通协商,会同财政、发改、人社等部门组成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加强分设行业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切实加强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省级农业行政部门要督促各县区统筹各行业的协调,统一制定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实施。二要加强项目管理,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各地要加强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的管理力度,严格过程管理,探索新机制,总结新经验,发挥政策推动和项目带动作用,全面提升项目规范化管理水平和农技推广服务效能,加速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三要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切实做到全覆盖。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增加经费投入,力争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覆盖所有农业县和所有行业;对于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条件建设项目,各地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全面启动仪器设备招投标和业务用房建设工作。在中央补助标准和补助规模不变的情况下,为有效解决乡镇条件建设中央补助标准不高、经费不足问题,县级农业行政部门可结合各乡镇经济、人口、耕地面积以及原有业务用房和仪器设备情况,按照因地制宜、填平补齐、确保达标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统筹使用资金。省级农业行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用途,严格资金管理,确保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四要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要进一步推动地方定职、定责、定编、定岗、定员,严格执行用人标准和聘用程序,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要加大培养力度,实施好万名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多层次、多渠道、分专业开展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各地要积极推动“特岗计划”的实施,探索符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发展特点的措施,加快对基层推广体系新生力量的补充,确保农技推广工作后继有人。五要及早谋划,抓好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要按照农财发〔2012〕80号文的要求,切实抓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把考核工作与项目日常管理相结合,使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相挂钩,加大奖优罚劣的力度,推动工作落实。请各单位务必于2012年12月10日前完成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延伸绩效考核自评工作,并将自评得分表和自评报告报送我部科技教育司、财务司。六要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模式以及实施的实际效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农业部办公厅
2012年11月22日
附件:
农办科[2012]8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