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立项建设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验收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55号)要求,现将沈阳医学院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两个拟授权学科的《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简况表》予以公示。公示期2012年12月24日-31日。
如对公示的材料有异议,可于2012年12月31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我办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被异议的单位名称、拟授权学科名称、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以及提起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我办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联系电话:024-86907178,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邮编:110032。
1.沈阳医学院基础医学《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简况表》
2.沈阳医学院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简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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