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林业局,神农架林区林管局,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林业产业化省级龙头申报认定和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省厅对2012年新申报的省级龙头企业进行认定;对2009年认定公布、有效期届满的省级龙头企业进行跟踪监测。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湖北林业厅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省厅确定,武汉大好河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78家企业符合省级龙头企业标准,认定为新的“省级龙头企业”,有效期至2015年12月;武汉林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47家企业监测合格,继续保留省级龙头企业称号,有效期至2015年12月。现将2012年新增的78家和重新认定的147家“湖北省林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希望上述龙头企业进一步抢抓发展机遇,深化企业改革,完善内部管理,创新经营机制,加快技术革新,强化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关系,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带动农户能力,在开拓市场、打造品牌和诚信经营上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理念,加强对省级龙头企业的指导与服务,积极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为湖北林业产业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湖北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