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上海市、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各主要港航企业:
为进一步完善水路交通运输应急体系,根据《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交水发〔2009〕3号),我局委托部水运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水路粮食运输保障应急预案》、《水路原油运输保障应急预案》、《水路交通非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应急预案》等3个专项预案,现征求各单位意见。
请各单位于12月7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局,并请各单位根据各自业务或职责补充完善各专项预案附件表格相关内容,一并反馈。
3个专项预案请在我部网站(www.mot.gov.cn)政务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邹林,电话:010-65292637,传真:65292638。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章)
201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