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当前煤电运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31    浏览次数:2

  皖经信明电〔2012〕151号

各主要煤炭、发电企业,省电力公司:

  为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低温雨雪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皖政办明电〔2012〕54号)要求,做好当前煤电运供应保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煤炭生产和供应。各煤炭企业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组织煤炭生产,稳定和提高煤炭产量,增加煤炭供应资源。要优先安排省内发电、供热及工业生产用煤的供应,确保全省煤炭供应安全。铁路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加强相关设施设备巡检排查,确保铁路运输畅通。要组织好煤炭运输生产工作,对电煤优先安排运输。

  二、切实做好电力生产调度。各发电企业要加强电煤采购和机组运行维护工作,保证设备健康运行,确保机组按照调度要求稳发满发。存煤水平相对偏低的发电企业要加大电煤采购力度,迅速提高存煤水平。省电力公司要科学调度,做好全省电力平衡工作,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三、确保用电供应正常。电力部门要加强电网维护,加大对各类线路和设备的监测、维修,防止出现停供现象,确保居民正常用电秩序。对受损设施进行抢修,因低温雨雪天气导致停电的地区要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供电,及时组织专业人员清除线路杆塔冰凌,全力保障电网正常运行。

  四、抓紧做好明年电煤衔接工作。当前正值煤电企业双方衔接落实明年电煤供需合同的关键时期,各相关企业要按照国家政策和我委相关要求,抓紧签订2013年电煤合同。价格一时难以达成一致的,可先签订落实数量实行预结算。各相关企业不得因合同谈判久拖不决而影响电煤供应秩序,凡没有及时签订省内电煤合同的,2013年1月份和2月份暂按照今年的同月合同量发运,企业之间实行预结算。因缺煤影响发供电的严肃追究相关企业责任。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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