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2012年度年检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31    浏览次数:1

各有关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08]2354号)的要求,拟于2013年2月上报我省2012年度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年检材料,请各有关单位于2013年1月15日前按照发改办投资[2008]2354号文件要求编制好年检材料报我办初审,逾期不予受理。

  内容及要求(按去年要求编制):1、年度情况报告(使用带文头公函,抬头称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告内容应当概括所有上报情况);2、企业人员基本情况表;3、中央投资项目招标项目年度汇总表;4、企业财务状况(年检当年的财务报告及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5、机构设置变化情况;6、有效质疑、投诉及受处罚情况(没有的需声明);7、软质封面、A4纸、非活页装订。

  说明:此次仅办理年检事项,资格延续、升级和申请不在此列,待国家通知后另行办理。

  联系人:刘侃侃 89990926

  地 址:省政府机关第四办公楼北栋111室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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