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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警惕“学校安全事故法律责任体系课题组”组织课题申报的声明

发布日期:2012-12-04    浏览次数:2

  近期,我办发现有所谓的“学校安全事故法律责任体系课题组”盗用我办名义,虚拟《学校安全事故法律责任体系》总课题,向各地和学校发送虚假通知,组织申报立项,并收取所谓的“科研指导服务费用”。我办严正声明:我办从未授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开展此项活动;我办设立的所有研究课题,均不会向课题参与者收取任何费用。我办将依法追究有关组织及个人的法律责任。

教育部法制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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