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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井子油田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告

发布日期:2012-06-20    浏览次数:2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 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红井子油田产能建设项目

  2. 建设规模:2012年原油生产规模13.8万吨

  3. 建设地点:吴忠市盐池县大水坑镇和青山乡

  4. 主要建设内容概要

  红井子油田开发区块位于盐池县境内,油田矿权面积为433.8km2,主要开发层位为侏罗系直4、延5、延6和三叠系长9油层, 2012年地面建设按照13.8万吨生产规模进行滚动开发,预计至2012年底完成产能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原油开采、油气处理、原油储运、采出水处理回注等主体工程和给排水、消防、供电、通信、道路等配套工程。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燕鸽湖长庆石油基地,750006

  联系人: 黄大忠

  联系电话(传真): 0951-6800138

  三、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西安地质矿产研究所环评中心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438号,710054

  联系人:张荣兴

  联系电话: 029-87821769

  传真:029-87821962

  Email: hp029@126.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油田建设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与产业政策相容性的分析,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并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最终给出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油田开发范围内的公众及相关单位从环保角度对油田开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以及对项目建设的所持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 电话联系环评单位、发传真或发电子邮件;

  2. 电话联系建设单位、发传真。

  七、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环保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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