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农业(农牧、农机)局、成都市农委,省级有关单位:
为应对我省面临的农业干旱问题,减轻旱灾对农业经济社会的影响,根据我厅培训计划安排并经国家外专局批准(项目编号P152035002),将于今年9月组织25名农业系统管理人员或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赴以色列参加旱作节水农业技术相关培训,境外培训机构为嘉利利国际管理学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5年9月,境外时间10天。
二、培训内容
(一)学习以色列高科技现代农业体系的设计和规划;
(二)学习以色列灌溉农业实用技术的运作模式和实施办法;
(三)学习以色列高效节水灌溉、温室大棚种植和水肥
一体化技术。
(四)学习以色列污水处理和水资源开发技术。
三、选派对象及条件
(一) 从事农业生产的管理人员或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且从事与培训主题密切相关的工作三年以上;
(二)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 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四) 年龄距退休不少于5年,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
(五) 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选派人员参加出国(境)培训的单位,须有财政部门审批同意的出国(境)培训经费,外侨办审批同意的出国(境)培训指标。
四、培训费用
出国培训人员在境外所需费用(即国家规定的培训费、伙食费)由国家外国专家局按因公临时出国境标准资助,其余的住宿费、公杂费、国际往返旅费、国内预培训费、签证费等由派员单位在出国境经费预算中支付。每人预计应交费用合计
29055元人民币,根据相关规定,我厅对各派员单位所交费用实行代收代支,开支多退少补。待国家外专局下达任务批件后,在我厅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将款汇入如下账户:
开户名:四川省农业厅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高新支行芳草街分理处
帐 号:807101040015431
五、报名要求
(一)由于出国培训政策性强,程序严格,请有关单位认真审查出国培训人员资格条件;
(二)请各派员单位认真填写出国培训人员审批表;
(三)请拟参加培训人员认真准确填写出国(境)人员情况表。
《出国培训人员审批表》一式两份(需双面打印)、《出国(境)人员情况表》一式一份,于5月10日前寄送至省农业厅人事处。相关表格请到四川省农业厅网站WWW.scagri.gov.cn“通知公告”栏或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加入QQ群(群号:59226102)在群共享中下载。
邮寄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4号人事处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人:舒 寒
联系电话:028-85505036
传真:028-85505046
附件:1、出国(境)人员情况表(供签证使用)
2、出国培训人员审批表
四川省农业厅
2015年4月14日
附件1:出国(境)人员情况表.doc 附件2:出国培训人员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