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商务部 市场建设司
【发布文号】商建工函[2012]902号
【实施日期】2012年12月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做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和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情况统计工作,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2]30号)要求,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企业认真填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回收经营情况统计报表和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情况统计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企业和内容
填报企业:各地报商务部备案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商贸流通业典型企业名录中的二手车交易市场。
填报内容:企业2010年度和2011年度有关数据。
二、填报方法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和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情况统计均采用网上在线填报的方式,具体方法如下:
1、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填报方法:登录商务部网站,进入市场建设司子站,点击右侧在线办事栏目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信息管理系统”(http://bfqc.scjss.mofcom.gov.cn),输入账号、密码登录进入,打开左侧“数据报表系统”中“经营情况统计表”,点击“添加”选择“2011年度”进入统计表填报页面,按照填报说明认真填报表格的相关内容,填完后选择保存,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上传”。2010年度数据填报流程同上。
2、二手车交易市场填报方法:登录商务部网站,进入市场建设司子站,点击右侧在线办事栏目的“汽车流通信息统计报送系统”(http://www.cacm.com.cn/cada),输入账号、密码登录进入(首次登录需按系统提示依次修改用户密码,填报企业相关信息),点击左侧“交易市场情况统计(年报)”,按要求填报二手车交易市场情况统计表(2010年、2011年统计年报),点击“保存”、“提交”,完成填报。
“汽车流通信息统计报送系统”企业账号,为填报商贸流通业典型企业名录时各地报送的企业中文全称。
“汽车流通信息统计报送系统”商务主管部门账号,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账号为不带行政区划的所在地名称,如吉林省商务厅的账号为“吉林”,地级市商务主管部门账号为带行政区划的所在地名称,如吉林省吉林市商务局的账号为“吉林市”。
企业和商务主管部门账号的初始密码均为12345678,请各用户初次登录时务必修改密码。
三、填报时间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和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情况统计填报开始时间为12月6日,结束时间为12月14日。企业用户12月6日即可登录填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账号预计12月10日可登录使用,地级商务主管部门账号及统计功能正在调试,开通时间请见系统通知。
为确保报表能及时填报,准确、全面反映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和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情况,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积极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按照规定和要求认真填报,并督促其按时完成填报。
联系人:孙浩陈海磊
联系电话:85093681,85093687
商务部 市场建设司
201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