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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收费公路专项清理相关问题整改工作进度并报送有关材料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11    浏览次数: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根据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有关部署,今年7月8日至8月30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以下简称“五部委办”)联合印发通知并组织力量,对各地清理工作进行了实地或约谈检查督导。针对各地存在的问题,五部委办逐省逐项提出督导意见,要求各地迅速复核并整改落实,确保今年底前全面完成,并将有关整改方案及落实情况及时报送五部委办。但截至目前,还有部分地区未报送有关整改落实方案。为加快相关问题整改工作进度,确保今年底前全面完成专项清理任务,经五部委办研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快问题复核及整改工作进度。各省区市要严格按照专项清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对五部委办提出的问题和项目,逐条逐项地进行认真核对,确保问题排查无遗漏、定性无偏差。凡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问题和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五部委办检查督导中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加快制定和落实具体整改措施,特别是对尚未提出整改措施的项目要尽快明确整改措施并组织落实,确保今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除个别确因特殊原因难以在今年底前完成整改的问题,可由省级人民政府说明具体原因、拟采取整改措施和落实时限,并报五部委办研究外,其它问题必须于今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

  二、认真填报发现问题及其整改情况。各省区市要认真梳理和汇总本地区落实五部委办检查督导意见的有关工作情况,并于今年12月25日前书面报送五部委办。同时,要严格按照附表一的格式和要求,认真填报本地区在专项清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整改情况,包括每个问题的具体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落实到位情况以及通过整改减少收费公路里程、撤销收费站点名称及数量、降低收费标准幅度、预计每年少收通行费及其他收费金额等相关情况。为充分反映各地工作成果,对去年6月20日以来,各地结合专项清理,主动取消合法合规的收费公路项目、撤销合法合规公路收费站点等有关工作情况,也要按照附表二的格式及要求同时填报。

  五部委办将组织力量,对各地上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汇总。特别是将逐项审核每个问题的整改措施是否符合政策要求,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并对整改工作不力的地区开展重点督办。对存在瞒报、漏报、弄虚作假以及逾期未完成整改的,除责令限期纠正外,将通报全国,并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员的责任。

  联系人及电话:

  交通运输部:吴春耕(010)65292752   65292781(传真)

  发展改革委:吕立新(010)68501891   68501760(传真)

  财  政  部:崔  林(010)68551887   68501420(传真)

  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

  回智庚(010)59598361  59598363(传真)

  附件1:____省(区、市)发现问题及其整改情况汇总表

  附件2:____省(区、市)主动调整收费公路情况汇总表

  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

  2012年12月7日

 附件:

  1. 各地落实检查督导意见填表说明20121203.doc

  2. 落实五部委办督导意见统计表2012110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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