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自治区发展中医民族医药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13    浏览次数:3


ta name="ContentStart"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12〕117号 


 关于调整自治区发展中医民族医药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因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发展中医民族医药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铁力瓦尔迪·阿不都热西提(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李春阳(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买买提·牙森(自治区卫生厅厅长)

  成 员:杜鲁坤·托乎提(自治区发改委党组书记) 

      郑军(自治区财政厅总会计师)

      哈布都拉·黑沙比亚(自治区民委副主任)

      周超(自治区经信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刘长江(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李建声(自治区人民政府督学)

      胡克林(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帕尔哈提·克力木(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中医民族医药管理局局长)

      莫合买提·乌斯曼(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仍设在自治区中医民族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帕尔哈提·克力木同志兼任。调整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不变。

 

2012年7月6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