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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对《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意见征求

发布日期:2012-12-17    浏览次数:2

  为了更好地规范价格行政处罚的程序,保障和监督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委对《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了修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13年1月12日前提出修改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建议可发至jjsfzc@ndrc.gov.cn,或者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法制工作处),邮编100824。 

  附件: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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