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工程网络项目区县以下网络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2-12-17    浏览次数:2

  中仪国际招标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的委托再次就“金税三期工程网络项目区县以下网络设备项目”相关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招标编号:0703-1241CIC1N144

  二、项目名称:金税三期工程网络项目区县以下网络设备项目

  三、招标内容:路由器和交换机产品的供货、安装集成、与现有网络的融合、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培训等内容。其中路由器分三个档次共计4363台,交换机分三个档次共计5232台,服务期5年。

  四、分包及中标原则

  本项目不分包。由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中标。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原厂商或由原厂商授权一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信誉好的集成商作为投标人。集成商参与投标的,应具有原厂商授权书。

  3、同一品牌只能由一家原厂商或由原厂商授权一家集成商参加投标。

  4、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6、如集成商投标,应具有设备及软件产品原厂商授权书。

  7、投标人应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一级集成资质。

  8、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

  9、投标产品应具有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10、本项目不接受OEM产品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2、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及管理规定(如节能、环保、信息安全产品强制认证等管理规定)。

  13、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2012年12月13日至2012年12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周末休息日除外),在中仪国际招标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东南角标书室)登记备案并购买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本。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公司详尽的信息传真至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用A4纸装订成册,1份):

  1、营业执照(经年检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年检章要清晰),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一级集成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只有递交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并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才有权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1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303会议室。

  招标机构名称: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501室

  邮编:100055

  联系人:祁慧   王宁

  电话:010-63348904   63348900

  传真:010-63373644

  收款单位: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阜外支行

  帐号:110060239018002343611

  采购人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联系人:岳烁、郭路

  电话:010-63966312  63967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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