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商务部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
【发布文号】商畜禽办函〔2012〕4号
【发布时间】2012-12-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提高全国屠宰行业屠宰技术和肉品品质检验师资的业务工作水平,我办定于2012年12月在湖南省长沙市举办屠宰技术和肉品品质检验师资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12月25-27日,25日报到。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参会人员可于25日或26日报到。
地点:长沙市通程盛源酒店(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2段517号,联系人:钟建明,手机:13607448800)
二、培训对象
(一)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屠宰行业管理处室相关负责同志或业务骨干。
(二)屠宰技术和肉品品质检验师资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台账管理制度。
(二)猪屠宰、分割加工工艺与操作要求,生猪产品的冷藏技术,生猪屠宰工艺与设备,屠宰加工质量控制。
(三)肉品品质检验基础知识及实践,生猪深加工产品检验,生猪宰后疾病、传染病、寄生虫等鉴定与处理。
另外,培训期间将举办屠宰行业管理工作座谈会。
四、培训日程
12月26日上午,屠宰技术和肉品品质检验课堂教学;
12月26日下午,屠宰企业现场教学;
12月27日上午,市场秩序司有关负责同志讲话;屠宰行业管理工作座谈会(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同志参加);屠宰企业台账管理制度培训(屠宰技术和肉品品质检验师资人员参加);
12月27日下午,总结与考核。
五、有关要求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并于2012年12月21日前反馈报名回执表(附件2)。师资人员费用自理。报到时请提供《屠宰技术师资培训备案登记表》(附件3)或《肉品品质检验师资培训备案登记表》(附件4),并提交一寸免冠电子版照片(可事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fazhanchu@mofcom.gov.cn)。
六、联系方式
流通产业促进中心:
联系人:李欢 方芳
电 话:010-85226669 85226667
传 真:010-65121626
市场秩序司:
联系人:陈超 葛磊
电 话:010-85093313 85093363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报名回执表
3.屠宰技术师资培训备案登记表
4.肉品品质检验师资培训备案登记表
5.乘车路线图
商务部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
201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