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国家 » 商务部 » 正文

商务部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关于举办屠宰技术和肉品品质检验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19    浏览次数:2

【发布单位】商务部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
【发布文号】商畜禽办函〔2012〕4号
【发布时间】2012-12-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提高全国屠宰行业屠宰技术和肉品品质检验师资的业务工作水平,我办定于2012年12月在湖南省长沙市举办屠宰技术和肉品品质检验师资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12月25-27日,25日报到。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参会人员可于25日或26日报到。
  地点:长沙市通程盛源酒店(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2段517号,联系人:钟建明,手机:13607448800)
  
  二、培训对象

  (一)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屠宰行业管理处室相关负责同志或业务骨干。
  (二)屠宰技术和肉品品质检验师资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台账管理制度。
  (二)猪屠宰、分割加工工艺与操作要求,生猪产品的冷藏技术,生猪屠宰工艺与设备,屠宰加工质量控制。
  (三)肉品品质检验基础知识及实践,生猪深加工产品检验,生猪宰后疾病、传染病、寄生虫等鉴定与处理。
  另外,培训期间将举办屠宰行业管理工作座谈会。

  四、培训日程

  12月26日上午,屠宰技术和肉品品质检验课堂教学;
  12月26日下午,屠宰企业现场教学;
  12月27日上午,市场秩序司有关负责同志讲话;屠宰行业管理工作座谈会(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同志参加);屠宰企业台账管理制度培训(屠宰技术和肉品品质检验师资人员参加);
  12月27日下午,总结与考核。

  五、有关要求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并于2012年12月21日前反馈报名回执表(附件2)。师资人员费用自理。报到时请提供《屠宰技术师资培训备案登记表》(附件3)或《肉品品质检验师资培训备案登记表》(附件4),并提交一寸免冠电子版照片(可事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fazhanchu@mofcom.gov.cn)。

  六、联系方式

  流通产业促进中心:
   联系人:李欢 方芳 
   电 话:010-85226669 85226667
   传 真:010-65121626

  市场秩序司:
   联系人:陈超 葛磊
   电 话:010-85093313 85093363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报名回执表
     3.屠宰技术师资培训备案登记表
     4.肉品品质检验师资培训备案登记表
     5.乘车路线图


                            商务部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
                                2012年12月17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