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建立重点商贸功能区联系制度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19    浏览次数:2

各州(市)商务局、各国家级开发区(度假区、工业园区):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重点商贸功能区联系制度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3〕698号)转发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开展申报工作。

  申报材料请于2013年9月5日前一式两份(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至云南省商务厅商贸处,逾期未送达,视为自愿放弃申报。

  联系人: 卯升敏   电 话:0871-63135027

  传 真:0871-63148600

  Email:361548178@qq.com.

  地址:昆明市经开区昌宏路136号308室。

  附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重点商贸功能区联系制度的通知(附件1、2)110136.doc  110137.doc  110138.doc      

                                 

云南省商务厅

201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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