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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24    浏览次数:2

 

发改社会[2012]23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发展改革委、体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民健身计划(2010-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体育总局共同编制了《“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和《“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指导手册(试行)》。现一并印发给你们,用于指导《规划》项目建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体育总局共同编制和组织实施,规划期限为2012-2015年。请各省(区、市)按国家统一部署分年度组织执行。

  二、中央专项支持各省(区、市)的项目数量在《规划》实施中进一步核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体育总局将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公共体育设施状况和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情况,以及有关政策因素等综合平衡,分省匡算,分年确定各省中央投资额度和支持项目数量。

  三、请各地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第31号令)以及建设项目管理程序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适时开展评估工作。


  附件:1、“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
     2、“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指导手册(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体育总局

201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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