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法治城市、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2-12-31    浏览次数:3

  根据全国普法办《关于推荐“全国法治城市 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通知》及《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考核指导标准》,按照考核程序进行考核后,拟推荐2个城市和12个县(市)参加“全国法治城市 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评选。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现将评选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6日。在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请向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实名举报(参评条件参见中国普法网:《关于推荐“全国法治城市 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通知》)。

  举报电话:(0871)4108977 4186692

  中共云南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2月28日

 

  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推荐名单

  (2个)

  昆明市

  玉溪市

  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推荐名单

  (12个)

  昆明市嵩明县

  昭通市永善县

  曲靖市沾益县

  玉溪市易门县

  楚雄州楚雄市

  红河州建水县

  红河州石屏县

  文山州文山市

  普洱市景谷县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

  大理州永平县

  临沧市双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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