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普法办《关于推荐“全国法治城市 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通知》及《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考核指导标准》,按照考核程序进行考核后,拟推荐2个城市和12个县(市)参加“全国法治城市 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评选。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现将评选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6日。在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请向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实名举报(参评条件参见中国普法网:《关于推荐“全国法治城市 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通知》)。
举报电话:(0871)4108977 4186692
中共云南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2月28日
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推荐名单
(2个)
昆明市
玉溪市
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推荐名单
(12个)
昆明市嵩明县
昭通市永善县
曲靖市沾益县
玉溪市易门县
楚雄州楚雄市
红河州建水县
红河州石屏县
文山州文山市
普洱市景谷县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
大理州永平县
临沧市双江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