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老龄办发〔2012〕31号
各区县老龄办:
目前,上海已进入严冬季节。为确保今冬明春期间全市老年人安全过冬,让全市老年人过一个祥和、温馨的元旦、春节,各区县老龄办要把做好冬季老年人关爱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落实保障老年人安全过冬的各项措施,全力做好冬季老年人的关爱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重点走访排查活动
各区县和街道镇乡、居村委会要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和志愿者,在元旦、春节期间重点对社区中的高龄老年人、独居老年人和失智老年人普遍进行走访排查。要通过走访,对老年人存在的困难和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摸,检查关爱措施的落实情况,解决老年人遇到的实际困难。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有一起解决一起。对发生临时困难的老年人要提供必要的临时帮助。社区卫生部门要组织做好医疗保健和咨询服务工作。
二、及时处置紧急突发事件
各区县要对高龄老年人、独居老年人发生的紧急突发情况,及时处置解决。要重点做好失智老年群体的关爱工作,社区要及时全面掌握本地区失智老年人的情况,建立完善失智老年人的社区档案制度。列明包括健康状况、子女亲属联系方式、结对志愿者情况、结对服务情况等内容。对需要重点帮助的失智老年人,要提前制订完善的应对急病、走失、火警、跌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对发现失智老年人走失的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还要妥善做好与媒体的沟通交流工作。
三、构建安全关怀长效机制
各地区要在总结推广“适老性改造”和“老伙伴计划”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和老年志愿者的优势,构建社区老年人安全关怀长效机制。“老伙伴”计划应在年度任务完成的基础上,继续发挥低龄老年人对高龄老年人的志愿服务工作的长效效应,增加确保高龄老年人安全过冬的服务内容,同时也要采取措施保障低龄的老年志愿者在冬季志愿服务中的安全;同时,“适老性改造”计划应在改造完成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对已改造住户居住条件改善后适应情况的关心工作,检查因改造而变化的有关设施的安全状况,让老年人在季节变化时及时熟悉和掌握新设备的使用方法,形成定期检查电器、燃气设备及其他有关设施的安全状况、排除安全隐患的制度,切实保障老年住户的安全。
四、弘扬尊老敬老助老风尚
今冬明春期间,要结合元旦、春节尊老敬老的宣传,广泛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媒体和社区宣传工具,开展以关爱、帮助老年人为荣和老年人安全教育,弘扬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风尚。街道镇乡和居村委会要指导独居老年人预防冬季常见病、突发病和安全使用燃气、水电、以及防盗等方面常识。向独居老年人、失智老年人子女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宣传预防失智老年人走失的方法,促使子女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使子女充分明责、自觉履责,防止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和老年人意外事件的发生。
做好冬季关爱老年人工作,关系到老年人的切身利益。各区县老龄办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根据本通知的要求,高度重视老年人安全过冬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精心安排,认真落实,杜绝工作中的隐患和漏洞,确保老年人在今冬明春期间安全、祥和、愉快,让老年人放心,让社会满意,努力构建“老年友好型”城市。
各区县老龄办应于2013年3月底之前将本次冬季老年人关爱工作落实情况书面报送市老龄办,遇有紧急突发情况请随时上报。
特此通知。
上海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