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科发条〔2012〕30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2年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计划,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对2012年第二批申报单位进行了论证和评审,同意将“浙江省刑事科学技术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和“浙江省现代服务业电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4家单位分别入第二批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计划。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名单见附件。
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建设期为两年。立项建设期满后,省科技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组织专家按照建设要求进行考核验收。请各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按照《浙江省省级重点实验室、试验基地建设和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凝练研究方向、聚集创新人才、落实配套经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把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成为我省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附件:2012年第二批立项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附件
2012年第二批立项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名单
序号 |
计划编号 |
实验室、工程中心名称 |
承担单位 |
实验室、工程中心主任 |
学术委员会主任 |
1 |
2012E10037 |
浙江省刑事科学技术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 |
浙江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 |
马继雄 |
史力民 |
2 |
2012E10038 |
浙江省现代服务业电子服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浙江大学 |
吴朝晖 |
潘云鹤 |
3 |
2012E10039 |
浙江省设施水产养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杭州萧山东海养殖公司 |
丁国芳 |
相继海 |
4 |
2012E10040 |
浙江省图像测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浙江华震数字化工程公司 |
梁震华 |
蔡家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