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04    浏览次数:3

各市、省直管县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冬季和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2〕29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办电〔2012〕46号)精神,以及省政府安委会今年第四次全体会议部署,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

  今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恪尽职守、各负其责,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在抓源头、抓检查、抓整改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全省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起数均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内。但各类事故起数依然居高不下,少数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反弹,并发生了1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1起重大长江水上交通事故,暴露出非法违法和违章违规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仍屡禁不止、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打非治违”工作不彻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不扎实等问题,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始终保持清醒认识,绝不能有任何麻痹松懈心理和厌战情绪。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把安全生产作为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现实的经济问题、基本的民生问题和重要的社会问题来看待,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治理和纠正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和属地管理职责,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回头看”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打非治违”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牛鼻子”,将“打非”与“治违”紧密结合起来,注重“回头看”,严管、严查、严打。要结合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督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重点行业和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否取得实效,“四个一律”的措施是否得到严格执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是否落实到位。严禁年底前突击生产建设,严禁停产停工企业未经验收擅自复产复工,坚决遏制可能出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反弹回潮。

  三、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今冬明春,生产经营、交通运输和建设施工趋于繁忙,加之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是事故易发期,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等是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要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综合施策,完善应对道路积雪结冰、交通堵塞、重大交通事故等处置预案,强化运力调度、旅客疏导、应急救援等工作,全力保障群众安全出行;要针对春节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可能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的新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及早做好预案,切实提高道路交通预警应对能力,确保不发生长时间、大范围的交通拥堵;要强化春运期间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严厉整治超速、超员、超载运输和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深刻吸取长江水域马鞍山境内“8.16”重大沉船事故教训,全面深入开展渡口渡船、运输船舶、农用船、渔船和采砂船舶等安全检查,严格整治非法渡口、“三无”船舶以及非法营运、违章航行、违章操作行为;各级教育、公安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监督管理,切实落实中小学校(幼儿园)负责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当地政府负责人的责任。

  二是要全力做好火灾防范工作。要针对当前火灾易发高发的特点,高度消防安全工作,突出“两节”、“两会”等重要时段,紧盯商场市场、餐饮娱乐、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和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紧盯高层、地下建筑和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以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五小”场所等,组织力量深入开展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确保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完好齐全,确保公众场所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坚决遏制事故发生。要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全社会防范火灾意识,跟踪曝光火灾隐患,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是要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以煤矿瓦斯防治为重点,始终紧抓煤矿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水害、火灾、顶板等安全隐患,加强现场管理,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要继续深入推进非煤矿山对标检查和隐患排查行动,切实做好地下矿山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尾矿库和露天采场的安全监管,确保现场巡查、领导带班作业等制度执行到位,坚决防范瓦斯、冒顶、透水、火灾、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和“打非”责任,保证时间上不留空白、区域上不留死角。进一步加大矿山安全整顿关闭力度,严防非法矿井死灰复燃。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消除安全隐患。

  四是要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要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旺季专项治理,加大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和产品质量等环节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作用,落实流向信息管理工作措施。强化县乡政府“打非”责任和区域联动机制,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防企业旺季超能力生产,严厉打击非法运输、买卖黑火药和烟花爆竹制品的行为。要以防冻、防滑、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为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设施的现场管理和监测维护,严格落实化工企业冬季停产检修、受限空间作业、煤气管道输送和使用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五是要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交通运输、公安、经济信息化等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实施治超“雷霆”专项行动力度,研究制定货运源头单位、农用车、车辆非法改装企业整治方案,细化治超“雷霆”专项行动举措,组成督导组深入一线,对重点路段和重点企业明查暗访。对发现的严重超限超载行为,要追溯源头、倒查责任、严罚重处。要重处运输车主、源头单位、车辆改装企业,要对涉及到的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有关责任人实行严格问责。宣传部门要加大对治超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治超政策措施,及时曝光超限超载行为,公告查处结果。要建立治超举报奖励制度,对查证属实的举报人要给予重奖,并依法予以保护。

  六是要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冬季是建筑施工事故的易发期。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落实施工及勘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安全责任。要切实加强对桥梁、高边坡、高挡墙、隧道、高层地下等重点部位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抓好防坠落、防冻、防滑等防范措施,严禁赶工期、抢进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

  要全面加强民爆物品、冶金、特种设备、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流域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范措施,进一步全面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为确保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省政府安委会决定自1月初至2月底开展全省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地要突出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组织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排查。大检查以企业自查为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抽查和跟踪检查,省政府安委会将组织重点督查。安全检查以看台帐、查资料、现场检查和暗访等方式,对各地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回头看”活动进行情况,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措施落实情况,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以及安全生产应急值守情况等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各地政府,督促整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对存在事故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直至依法关闭。

  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应急值守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恶劣天气可能给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强化应急处置联动机制。要认真做好“两节”、“两会”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资源,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安全值班和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施行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和从业人员紧急避险制度,确保对突发事故的及时有效处置。

  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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