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04    浏览次数:2

各盟市农牧业局,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电〔2012〕9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党办发电〔2012〕26号)精神,确保农牧业系统干部职工度过一个安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我厅元旦、春节期间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机关各处局和厅属各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统筹谋划好2013年度工作,元旦和春节期间要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对照通知提出的各项要求,逐条对照检查,有针对性的制定落实措施。要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克服官僚主义作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对重点工作、重要措施要一件一件地督办、一件一件地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防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现象,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互相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要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肃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控制年终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不得举办没有实质内容的节日庆典活动,减少不必要开支,把有限的资金、资源和精力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纪检监察和财务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有关违纪违法行为。

  三、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工作 。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前制定各项安全预案,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元旦、春节期间的安保和消防工作,加强节日期间的防范力量,检查整改消防控制和监控系统,健全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强化各类安全防范措施,提升本单位内部安保和消防控制工作。要加强对机要、财务、仓库等重点部位的安保制度落实,确保不失控、不发生失窃和泄密等案件。要认真落实寒潮、大风、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的防范措施,避免引发安全事故。有关监管单位要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管,组织力量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确保人民群众吃到放心安全的食品。动物防疫部门要密切监控我区的动物疫情,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健全疫病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加强口岸防控措施,严防病畜及其制品流入境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四、化解矛盾纠纷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要以十八大精神为统揽,从积极构建内部和谐氛围入手,认真开展好信访工作,广泛了解群众困难,把握社情民意,加强对热点、难点问题的调研摸排,积极主动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依法按政策及时处理职工群众的各种诉求,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纠纷、做好群众工作、驾驭局势的能力。要切实解决好干部职工的生活问题 ,各级领导干部要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职工群众,尤其要深入受灾地区、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众中去,扎实细致地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认真做好对离退休老干部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优抚慰问工作,积极开展慰问专家、技术能手和困难干部职工的活动,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的实际生活问题。

  五、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 。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要搞好节日教育和值班人员的职能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安保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明确值班责任。节假日期间要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领导干部要在岗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严格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严禁擅离职守。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反应能力,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带班领导要第一时间掌握情况、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做好处置,并按照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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