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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2/2013年度国家第一批临时收储国产糖计划的通知(发改经贸[2012]4002号)

发布日期:2012-12-28    浏览次数:2

发改经贸[2012]40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厅、农业发展银行分行、华孚集团、华商储备中心:

  为了稳定食糖市场价格,经国务院批准,决定本年度国家临时收储食糖300万吨。按照分期分批的原则,国家第一批收储数量先按150万吨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质量和价格

  收储的食糖为2012年10月份以后生产的国产白砂糖,质量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006一级及以上。收储基础价格为每吨6100元(南宁车板交货价,含税),加上运到承储仓库的运杂费,作为送货到库最高结算价。

  二、收储方式和时间

  本次收储在北京华商储备商品交易所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进行。交储企业每次交储数量为300吨的整数倍。收储实行到库检验验收制。

  挂牌收储时间和数量为:2012年12月27日挂牌收储80万吨,2013年1月22日挂牌收储70万吨。

  三、贷款和结算

  收储国产食糖所需资金及相关费用,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安排贷款。成交后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按有关规定和成交价向供货方付清有关款项。

  四、有关要求

  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要认真组织好此次国产糖收储工作,落实各项具体措施,按时将收储进展情况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财政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有关部门。北京华商储备商品交易所要确保交易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关省区发展改革委、商务部门要做好国产糖收储的组织协调和配合工作,保证收储工作顺利实施。

  国产糖收储具体交易办法及各库点收储数量由商务部另行发布。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  务  部

  财  政  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012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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