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新规规范文化央企资产评估

发布日期:2013-01-04    浏览次数:4

  12月31日从财政部获悉:由财政部制定的《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旨在规范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并促进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从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根据暂行办法,中央文化企业发生与资产评估相应的经济行为时,应以经核准或者备案的资产评估结论为作价参考依据;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论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原经济行为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交易。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