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水文管理办法》1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2013-01-04    浏览次数:4

  从省水利厅了解到,《甘肃省水文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11月20日省政府第11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该《办法》是我省水文管理的基本规章,是从事水文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的行为规范。该《办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为依据,结合我省水文工作实际,同时借鉴了其他省份水文法规的经验,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我省十年九旱,水资源十分短缺。同时,局地暴雨、洪水、泥石流等灾害频发,水资源管理和抗旱防汛的任务十分繁重。多年来,我省水文部门加强河流水情预测预报,为抗旱防汛指挥提供了有力的决策依据。同时,开展水文应急监测,为防灾减灾提供了准确的水情信息。该《办法》的出台,将对我省进一步加强水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水文监测环境,提高水文能力建设,促进水利科学发展,全面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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