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发布明确重点区域 保障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2013-01-05    浏览次数:2

       环境保护部、农业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全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近年来,我国畜禽养殖业发展迅速,在保障城乡畜禽产品供应、促进农民增收、活跃农村经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畜禽养殖业不断发展,养殖废弃物产生量也大幅增加,由于我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相对滞后,畜禽养殖污染日趋严重。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数据表明,2010年,全国畜禽养殖业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达到1184万吨、65万吨,占全国排放总量的比例分别为45%、25%,占农业源的95%、79%,畜禽养殖污染已经成为我国环境污染的重要因素源。

  《规划》在系统总结分析我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问题和形势的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预防为主、利用优先,因地制宜、分类管控,疏堵结合、双管齐下,多方联动、合力推进”的原则,对“十二五”时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进行了全面部署。

  《规划》的基本思路是,践行生态文明理念,按照“发展中保护、保护中发展”的要求,以推动农牧结合、种养平衡、循环利用为根本手段,提高农业资源综合利用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保障区域环境质量和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

  《规划》的重点治理单元是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污染严重的养殖密集区域,重点区域是养殖总量大、污染负荷重、国家水污染防控重点流域和区域等。

  《规划》目标是,到2015年,全国畜禽养殖污染状况基本摸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法规标准体系基本健全,畜禽养殖环境监管和污染防治科技支撑能力明显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得到加强,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基本解决,全国畜禽养殖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较2010年分别减少8%、10%以上,分别新增削减能力140万吨/年、10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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